已解决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仍在单位上班,现在辞职有赔偿吗?
解决时间:2009-11-16 14:28
我是2006年9月进入单位工作的,在试用1年后单位和我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的期限是2007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并开始缴纳社保和医保.在这个期间,大概是2008年3月的时候单位说新的劳动法颁布要重新签定合同,当时我以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为由拒绝签.人事说要我写个条子,我就写了张内容是:"原劳动合同未到期,无须签订新合同.并签字"的条子.这张条子单位一直保存.后来在2008年9月合同到期后单位直到现在也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期间相关保险还是在缴纳.在上个月(9月)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我没有签订合同这段期间的双倍工资.可是单位拿出我写的那张条子说:"是你自己不愿签,不是我们不签,我们已经尽到了告之的义务,如果你现在主动辞职什么赔偿也没有."最后还恶狠狠的说:"你可以去仲裁,可以去告."现在我很困惑,想请看到我提问的法律顾问帮我分析下我的情况,我有几个问题也想咨询:一.我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我双倍工资吗?二.单位一直实行的是每个月休息一天的休假制度,如果我单方面能提供2007年1月--2008年12月这两年我出勤的工作记录,能要求单位赔偿我加班费吗?三.单位和我没有签订合同已经有一年了,是否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如果我辞职是否还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备注:我是从事质检工作记录的!每天每次工作我们都会记录在案,我现在把这工作记录全拍照了!能否做为一种考勤记录)
- 提问者:admin 一级 试用期 2009-10-21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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