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_

按相似度排序 | 按更新时间排序 找到相关网页约89篇,用时0.078361
一张医保卡 全家都能用
一张医保卡 全家都能用 医保卡 城镇职工医保卡出台新管理办法 参保人医保卡可给家属看病、买药、体检 昨天,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网上公布了最新的《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各有关单位和各区社保局发文要求执行。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该如何使用,其中明确了医保卡可以给亲属使用,这将大大方便参保人及其家人,受到外来务工人员的热捧。 据悉,出台此《方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城镇职工医保卡的使用管理,同时也结合了佛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进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特别提醒的是,本《办法》所指的医保卡,是由市、区社保局与银行(制卡中心)联合发行,记录参保人医疗保险信息、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的社会保险智能IC卡、社会保障卡、借记卡、医疗保障卡、医保联名卡。 最新规定 参保人医保卡金融账户资金按照银行管理规定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下列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中医治未病发生的费用; 三、在卫生防预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疫苗接种费用; 四、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亮点解读 亲属可刷医保卡 外来务工者最开心 还看到,该《办法》的最大亮点是医保卡从原来只能自己使用,调整为可供家属使用。 《办法》中第五章医保卡的使用和保管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的5种费用,也就是说,可以支付亲属的门诊、药店零售、体检等费用。 我在佛山工作多年,但父母却在老家参保,如今他们都跟我在佛山生活,这次调整了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意味着父母都可以在佛山就医报销啦!禅城市民刘小姐知道这...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561 2010-09-20
广州重型β地贫门诊纳入医保“门特”
广州重型β地贫门诊纳入医保“门特” 医保 门诊 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也将纳入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 昨日获悉,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局联合发布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经广州市社会保险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患重型β地中海贫血的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病人,在广州市社会保险指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该通知有效期为3年。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将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纳入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该通知自2010年8月1日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具体而言,经广州市社会保险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患重型β地中海贫血的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病人,在广州市社会保险指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通知》要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病人进行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特定项目药品范围》和《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特定项目诊疗项目范围》,其中,属于乙类的药品及诊疗项目(包括一次性医用材料),参保人员按比例先自付的费用标准调整为零。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参保病人进行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分别对应按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执行。每月统筹基金最...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530 2010-09-20
广东:深圳下月起医保“全国漫游”
广东:深圳下月起医保“全国漫游” 医保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行,医疗保险将实现全国漫游,我市760余万非深户医保参保人将获益,昨天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向记者解读了《办法》。 个人账户跟着转 一直以来,医保关系都是跟着户口转的。而按照《办法》规定,自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跨地区或跨省流动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 沈华亮告诉记者,其实深圳在个人账户方面,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32条就规定:本市户籍参保人户籍迁往国内其他地方的,以及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 这就是说从2008年3月起,非深户的参保人在离开深圳往外地就业,只要就业地可以接续的,个人账户就已经可以转走,但不能转进来,《办法》实施后,将意味着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将能够顺畅接续,而今后个人账户的钱将不会一次性发还给参保人。沈华亮说。 年限中断时间不能超三个月 对于参保人很关心的参保年限能否转移的问题,沈华亮表示,以前无论是国家还是深圳在这方面的政策都没有明确,而《办法》明确参保人在两地的连续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两地参保中断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具体这个连续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呢?沈华亮说:根据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每月参保明细,从参保人在本市参保之月起向前推算,原参保地连续参保的缴费年限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两地参保中断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否则只能按照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计算。这三个月的时间其实就是给参保人办理医保转移手续的时间...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498 2010-09-20
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1号)
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1号) 医疗保险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近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调整如下: 一、从2010年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年度)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2009居民医保年度相应调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二、在同一居民医保年度内,于11月30日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到帐的在校学生,从9月1日开始享受本居民医保年度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在11月3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在校学生,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本居民医保年度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从2010年9月1日起,对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标准和范围作如下调整: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的政府资助标准调整为200元/人•年。 各级财政对政府资助金的分担办法,仍按《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8〕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如下比例支付: 首次参保缴费或年度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缴费的,老年居民和非从业居民按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5%的比例支付;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按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的比例支付。 (三)参保人员(不含大中专学生)到定点医院普通门(急)诊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497 2010-11-11
穗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将超13.6万元
穗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将超13.6万元 医保 报销 个人缴费水平不变,财政一年增发1 .4亿元大礼包,从7月1日,广州210多万居民医保参保人报销待遇又要调高了。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额将从9万增至13 .6万多元;而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整体待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整体待遇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 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从7月1日起,为进一步减轻居民医保参保人负担,将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提高到3倍;而财政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00元提至200元。 据悉,番禺、花都区和从化、增城市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修改调整居民医疗保险办法,报广州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四大调整 财政补贴 标准翻番 调整前:100元/人年 调整后:200元/人年 《通知》称,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的政府资助标准由100元/人年提高到200元/人年,个人缴费不变。 2009年度广州市居民医保当期收入与支出已呈赤字。昨日,市人保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提高该人群的财政资助标准,一方面可填窟窿,另一方面,也可为逐步扩大居民医保范围和提高待遇水平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为此,财政一年预计将增支1.4亿元。 最高报销额 增了4万多元 调整前:约9万元 调整后:超过13.6万元 财政补助增加,参保人待遇也水涨船高。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特)、指定慢性病(门慢)及普通门(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提高到3倍。张学文说,因为2009年广州市城镇职工社平工资尚未公布,暂时还按2008年3780元的月平工资来计...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493 2010-09-20
广州社保续保开始缴费 办理后次月4日起缴费
广州社保续保开始缴费 办理后次月4日起缴费 社保 续保 学籍无变化的非穗籍中小学生去年参加医保自动续保 广州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昨日下发《关于开展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度续保缴费业务的通知》。 居民医保新年度缴费开始,参保人按规定办理2010年度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续保以及缴费等业务,享受相应居民医保待遇。 只要学籍无变化,去年享受居民医保的非穗籍中小学生,新社保年度仍可续保。 这些群体要注意 非穗籍中小学生8月25日前确认学籍 广州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昨日下发《关于开展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度续保缴费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已参加2009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从2010年5月起开始办理2010年度参保、续保工作,办理成功的,可从次月4日起缴费。 对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小学生(不含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就读的中专生,下同)以及年满19周岁(指1991年6月30日前出生,含当天)的中学生,2010年度续保需在8月25日前办理学籍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确认手续可学生自行办理或学校整体办理,手续办结后,学生(家长)可从次月4日起按选定方式办理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非穗籍学生将自动终止2010年度居民医保关系;而年满19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中学生,逾期不办手续,将视为非从业居民身份自动续保。 困难群体须提供资助资格证 根据《通知》,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大中专学校)困难学生,须向就读学校提供相关资助资格证件,由学校审核并在5月1日至8月25日期间前往参保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其办理续保资格审核手续后,其2010年度资助资格及居民医保关系自动延续。逾期未办理的,2010年度不再享受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视为普通学生身份自动续保。 享受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参加2009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由...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492 2010-09-20
市社保局:磁条卡社保卡仍可并行使用
市社保局:磁条卡社保卡仍可并行使用 社保卡 社保局称并无统一更换社保卡要求 近期有部分参保单位批量为其职工换发社会保障卡。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社保局特别发布公告提醒参保企业和个人,磁条卡和社保卡仍可并行使用,社保部门并无将磁条卡统一更换为社会保障卡的要求。 据了解,市社保局自1992年起先后发行了《深圳市职工医疗保险证》、《深圳市社会保险证》和《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以下称磁条卡)。2008年3月1日起,深圳在全市范围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称社保卡),但为平稳过渡,两卡仍可并行使用。 近期,有部分参保单位批量为其职工换发社保卡,对此,社保局提醒,目前并无将磁条卡统一更换为社保卡的要求,若确有必要统一更换,将另行公告。 市社保局还提醒,换社保卡时,可由参保单位统一通过市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保业务窗口申报并打印制卡清单;除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持有人外,其他两种卡持有人在申请换卡时无须提供数码照片回执(参保人原照片错误或更换新照片情况除外),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将制证材料交给市社保局制证窗口并缴纳工本费,领取回执,在20个工作日之后,凭回执到市社保部门制证窗口领取新卡。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478 2010-09-20
天津:将规范医保就医诊疗 严查骗保、过度医疗
天津:将规范医保就医诊疗 严查骗保、过度医疗 医保 诊疗   为遏制医保中欺诈、骗保和过度医疗消费等不合理行为,天津市将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诊疗监督管理办法》,以规范参保人员就医、医疗机构和医师服务的行为。   从7日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进,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适合城乡居民参保需求的筹资标准多档次、缴费自主选择、待遇与缴费相一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5月份,参保率达到94%,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全部享受医保待遇。   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医保水平的不断提高,有些参保人员利用医保的优惠政策和社保卡方便、快捷的就医结算方式,超正常地频繁刷卡、倒药套现。也有医疗机构出现了编造病历、处方,挂床住院和虚假申报,套取医保基金。还有医务人员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支出过快增长。   即将出台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诊疗监督管理办法》将对以上不规范、不合理行为进行严格督察管理,对不诚信的参保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进行专门邀谈和重点监控,追缴骗取医保基金。对严重违规的医疗机构取消定点资格,执业医师(药师)取消其医保服务资格。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466 2010-09-20
广东:深圳14万农民工子女享少儿医保
广东:深圳14万农民工子女享少儿医保 医保 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07年9月1日深圳少儿医保正式实施以来,至今共计有符合条件的14万农民工的子女纳入了少儿医保,和深圳户籍的孩子们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少儿医保政策规定,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如其父母任何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也应当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我市在2007年建立少儿医保时就向农民工子女开放,之后2009年在我市推出大学生医保时,也将深户和非深户全部纳入医保体系,享受同等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明这样告诉记者。 李明认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能否实现覆盖全社会的一个难点,是农民工获取生活保障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必要特征。作为一座拥有农民工数量最多的城市,深圳较早地正视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农民工医保。李明说。 2006年,正式实施《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3月颁布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农民工医保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医保待遇。李明介绍,近年来,农民工医保待遇水平也逐年提高。目前药品品种目录已由原来的1200种提到2077种,报销封顶线也由6万元提高至15.5万元。住院报销比例也已由此前的60.06%提升至71.69%。 深圳市还为农民工制定了多种医保方案,农民工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参加农民工医保、综合医保和住院医保。目前参加医保的农民工当中,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有50.8万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有190多万人,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有500多万人。至今农民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数已突破700万人,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458 2010-09-20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解读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解读 医疗保险 第一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篇 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意义 为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市政府颁布了《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08〕22号,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并实施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的迫切要求;是党和政府践行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广州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举措。 二、《办法》的适用人群 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天河区、黄浦区、萝岗区、南沙区行政辖区)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统称城镇居民),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居民: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以下统称未成年人);男年满18岁、未满60岁和女年满18岁、未满55岁的非从业人员(以下统称非从业居民);男年满60岁以上、女年满55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以下统称老年居民)。 以上年龄以当年6月1日零时为划分界限。 (二)在本市中小学校、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下统称在校学生)。其中,非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城镇户籍的在校学生须具有相应正式学籍。 三、保险年度 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以下统称年度)。 四、参保缴费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缴费标准 个人赞助 政府资助 合计 未成年人、在校学生 80元/人•年 80元/人•年 160元/人•年 非从业居民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416 2013-12-04
总数:89 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 页次:4/9

  合作伙伴/友情链接 更多链接
  • 广州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 陆逊梯卡华宏眼镜有限公司
  • 南海渔村有限公司
  • 太平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白云机场
  • 市一医院
  • 益普索
  • 广州胸科医院
  • 皮肤病防治所
  • 庄姿妮
  • 远洋宾馆
  • 中石化
  • 广州中医医院
  •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广州远洋大夏
  • 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 斯必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捷高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 阿乐斯绝热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爱立信
  • 百事可乐
  • 保利物业
  • 地中海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 广百集团
  • 广东发展银行
  • 广东省中医
  • 广东珠江影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广钢mba塑料新技术有限公司
  • 广药集团
  • 广州国光电器有限公司
  • 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 广州生力啤酒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 广州市商业银行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
  • 英国博斯国际有限公司
  • 康妮雅(国际)有限公司
  • 流花宾馆
  • 鲁班公司
  • 陆逊梯卡华宏眼镜有限公司
  • 南海渔村有限公司
  • 熊猫国旅
  • 英国博斯国际有限公司
  • 越秀交通有限公司
  •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 中国民生银行
  • 中国南方航空
  •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信合
  • 中国银行
  • [法律网站] 国务院法制办 广州劳动保障信息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司介绍 | 使用指南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企业邮箱登录 | 客服电话:020—83647409

    版权所有 广州英之略劳动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2-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粤ICP备05025511号 域名信息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