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表示,截至2008年年底,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全国公办中小学还有代课教师31.1万人。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昨天也表示,解决在岗的代课人员,“教育部没有明确最后的期限”。
解决代课人员问题不是简单离校回家
吕玉刚承认,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出于各种原因,低薪使用了一批代课人员,“应当说,这些代课人员在特殊历史时期和特定情况下,为我国的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努力,他们的成绩要充分肯定。”
这31.1万代课人员构成复杂,“不同的地区情况不一样,有些地区的大多代课人员不具备教师从业资格,学历层次比较低”。
长期使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吕玉刚表示,另一方面,长期低薪使用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合格的人员进入不了正式教师队伍当中去,对于这些人也是“极不公平的”。出于对学生和代课人员权益维护的目的出发,教育部明确反对这种不规范的用人行为,要求各地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有关文件中,多次强调要严禁使用代课人员。”
吕玉刚同时也表示,妥善解决代课人员的问题,并不是否定他们曾经付出的努力和劳动,也不是简单地让所有代课人员离校回家。他解释说,其中关键是地方各级政府切实负起责任。
允许合格代课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吕玉刚表示,地方政府要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规范中小学的用人行为,保证合格教师的补充需求,“不能为了省几个钱,廉价地聘用几个代课人员担任中小学教师”。
而对于还在岗的代课人员,则要按“以人为本、政府统筹、坚持标准、有进有出、积极稳妥、标本兼治”的思路解决。
吕玉刚希望地方政府将在岗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与择优录取、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等措施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最好还能够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不过依照现行的教师招聘办法,聘任教师需要由地方编制部门给编制指标,也要由地方财政支付教师基本工资,并不是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一个部门作出决定。
对于确实因为能力、水平以及素质不适等原因而被辞退的那些代课人员,地方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吕玉刚表示,随各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吕玉刚还表示,地方政府解决现有的代课人员问题要与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能解决了现有的问题而产生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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