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探亲假一年最多可以休45天,调查却显示9成受访者不知道有探亲假。这45天的带薪假期听上去很美,让正在抱怨春节假期太短的人们眼前一亮。然而有关专家却指出,“全体职工每年都最长可休45天探亲假”是误读,1981年发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适用主体和范围相当有限,其相关规定也早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应该废止。
律师析法:
“探亲假”始于29年前的一部行政法规
能请此假的职工需要符合3个条件
近日,一篇名为《九成人不知探亲假最长可休45天 知者不敢申请》的文章被众多网站转载。很多网友看了这则标题后,都产生了“全体职工每年除了年休假外还可以再休最45天探亲假”的理解。
探亲假一年最多可以休45天?这是真的吗?这样的规定到底出自何处?
这要从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说起,该规定明确表示: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大多数人只盯着“45天”,却没注意到《规定》的适用范围,能请此假的职工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二是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三是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智指出,从上述规定中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享受探亲假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并非全体职工都可以享受探亲假,非国有企业员工肯定是无权享受的。“全体职工每年除了年休假外还可以再休最45天探亲假”是一种误读。
专家解读:
“探亲假”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不适用于市场经济
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展新指出,《规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出台的,那个年代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这三者,几乎涵盖了所有就业单位。现如今我国早已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所有制企业的职工,都不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都不能享受探亲假。
此外,梁智分析,当时我国还没有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现象,鲜有人外出打工,人们一般都是在自家门口上班或者是务农,那些长年在外工作不能与家人团聚的人成为了个例,所以国家出台了《规定》予以保障这部分人的权益。
如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劳动力是流动的,人口是流动的。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2010年1月21日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9年中国总的流动人口规模1.8亿人左右,其中外出农民工是主体,去年末达1.49亿人。
梁智认为,如此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如果都享受每年最多可休45天探亲假的待遇,势必给用工单位的正常运转乃至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网友观点:
不要迷恋45天的探亲假,它只是个传说
这45天的带薪假期听上去很美,让正在抱怨春节假期太短的人们眼前一亮。可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网友都没享受过探亲假,今后对探亲假也不抱希望。甚至有网友套用流行语:“不要迷恋45天的探亲假,它只是个传说……”
事业单位李先生:我宁愿不休探亲假 多搞点科研
90年代初,刚毕业的李强进入一家工厂工作。那时候李强就知道有探亲假,而且那时候很多工人都能享受到这一假期。如今身为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的助理研究员、博士,李强对探亲假没有了热情。
“我们这些搞科研的,工作时间是相对自由的。科研任务重的时候,加班的情况很普遍。大家都一心想着科研结果,哪有心思休探亲假啊。” 李强坦言,反正有年假和那么多节假日了,探亲假就没什么必要了。
事业单位职工徐先生:想休探亲假不容易 会耽误项目影响收入
徐先生在国家某部位下属的研究院工作,系事业单位编制。早就知道有探亲假一说,却从没觉得这个假和自己有啥关系。
“我们虽然是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也说可以休探亲假,可我们的工作考核主要是看项目完成情况。有新项目开工了,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周六日也经常不休。哪有功夫休探亲假啊。别说领导不会批准,就算领导批准了,自己也不能休啊。总不能耽误项目进度,影响考核、影响收入啊。”徐先生说,他们除了春节能正常休假外,其他法定假日如“五一”、“十一”等,都不一定能正常休,得看届时有没有项目要做。他和同事们都是等不忙了,再休年假回老家探望父母。
公务员申小姐:随时都有可能接到新任务 休探 假是个奢侈的愿望
老家在东北的申小姐供职于北京市某政府部门。提到探亲假,她并不陌生。
“我们单位一直都有休探亲假的制度,也有同事休过,可我从没休过。”申小姐说到:“我的工作就是帮领导准备各种文件、资料,就像领导的活数据库。领导已经习惯问我要这要那、吩咐我写东写西的了。我休个年假领导都觉着不方便。我哪敢休探亲假啊,只有羡慕的份儿。”
“探亲假”该何去何从
社保专家:休假水平应与经济发展阶段挂钩
马克思曾有句名言:“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展新借用这句名言指出,应该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但是要掌握好度。并不是休假越多就越好。在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过长的假期,不仅会损害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给劳动者的收入造成影响。
也有网友算了一笔账,“全年52周,休假104天,节假日10天,带薪年假15天,加上45天探亲假,合计:104+10+15+45=174天。估计私企差不多都倒闭了。没有工作,天天都是放假。 ”
职工(员工)带薪休假是一种社会福利的体现,国务院一直在关心职工带薪休假的问题。早在1991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此后,1994年颁行的《劳动法》也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即: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08年开始,国家对现行节假日进行改革,取消实行了很久的“五一”黄金周,拆分出诸如端午节、清明节、中秋节等小长假。
梁智指出,“探亲假”的相关规定是在每周单休日、没有带薪年假和黄金周等法定假日的背景下出台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法律法规的出台,目前我国劳动者的月平均工作时间只有21.75天,这个水平在世界上是比较低的。探亲假实际上早已被拆散了,融入到了各个法定假日和带薪年假中。早在带薪年假的相关法规出台的时候,有关探亲假的相关法规就应该废止了。
鉴于很多人春节回家过年路上要耽误一两天甚至更长的时间,众多网友呼吁延长春节假期。梁智表示,一年最多长达45天的探亲假是不现实的,是“画饼充饥”,建议国务院取消华而不实的探亲假,延长春节假期至10至15天。
律师析法:
“探亲假”始于29年前的一部行政法规
能请此假的职工需要符合3个条件
近日,一篇名为《九成人不知探亲假最长可休45天 知者不敢申请》的文章被众多网站转载。很多网友看了这则标题后,都产生了“全体职工每年除了年休假外还可以再休最45天探亲假”的理解。
探亲假一年最多可以休45天?这是真的吗?这样的规定到底出自何处?
这要从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说起,该规定明确表示: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大多数人只盯着“45天”,却没注意到《规定》的适用范围,能请此假的职工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二是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三是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智指出,从上述规定中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享受探亲假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并非全体职工都可以享受探亲假,非国有企业员工肯定是无权享受的。“全体职工每年除了年休假外还可以再休最45天探亲假”是一种误读。
专家解读:
“探亲假”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不适用于市场经济
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展新指出,《规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出台的,那个年代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这三者,几乎涵盖了所有就业单位。现如今我国早已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所有制企业的职工,都不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都不能享受探亲假。
此外,梁智分析,当时我国还没有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现象,鲜有人外出打工,人们一般都是在自家门口上班或者是务农,那些长年在外工作不能与家人团聚的人成为了个例,所以国家出台了《规定》予以保障这部分人的权益。
如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劳动力是流动的,人口是流动的。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2010年1月21日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9年中国总的流动人口规模1.8亿人左右,其中外出农民工是主体,去年末达1.49亿人。
梁智认为,如此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如果都享受每年最多可休45天探亲假的待遇,势必给用工单位的正常运转乃至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网友观点:
不要迷恋45天的探亲假,它只是个传说
这45天的带薪假期听上去很美,让正在抱怨春节假期太短的人们眼前一亮。可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网友都没享受过探亲假,今后对探亲假也不抱希望。甚至有网友套用流行语:“不要迷恋45天的探亲假,它只是个传说……”
事业单位李先生:我宁愿不休探亲假 多搞点科研
90年代初,刚毕业的李强进入一家工厂工作。那时候李强就知道有探亲假,而且那时候很多工人都能享受到这一假期。如今身为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的助理研究员、博士,李强对探亲假没有了热情。
“我们这些搞科研的,工作时间是相对自由的。科研任务重的时候,加班的情况很普遍。大家都一心想着科研结果,哪有心思休探亲假啊。” 李强坦言,反正有年假和那么多节假日了,探亲假就没什么必要了。
事业单位职工徐先生:想休探亲假不容易 会耽误项目影响收入
徐先生在国家某部位下属的研究院工作,系事业单位编制。早就知道有探亲假一说,却从没觉得这个假和自己有啥关系。
“我们虽然是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也说可以休探亲假,可我们的工作考核主要是看项目完成情况。有新项目开工了,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周六日也经常不休。哪有功夫休探亲假啊。别说领导不会批准,就算领导批准了,自己也不能休啊。总不能耽误项目进度,影响考核、影响收入啊。”徐先生说,他们除了春节能正常休假外,其他法定假日如“五一”、“十一”等,都不一定能正常休,得看届时有没有项目要做。他和同事们都是等不忙了,再休年假回老家探望父母。
公务员申小姐:随时都有可能接到新任务 休探 假是个奢侈的愿望
老家在东北的申小姐供职于北京市某政府部门。提到探亲假,她并不陌生。
“我们单位一直都有休探亲假的制度,也有同事休过,可我从没休过。”申小姐说到:“我的工作就是帮领导准备各种文件、资料,就像领导的活数据库。领导已经习惯问我要这要那、吩咐我写东写西的了。我休个年假领导都觉着不方便。我哪敢休探亲假啊,只有羡慕的份儿。”
“探亲假”该何去何从
社保专家:休假水平应与经济发展阶段挂钩
马克思曾有句名言:“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展新借用这句名言指出,应该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但是要掌握好度。并不是休假越多就越好。在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过长的假期,不仅会损害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给劳动者的收入造成影响。
也有网友算了一笔账,“全年52周,休假104天,节假日10天,带薪年假15天,加上45天探亲假,合计:104+10+15+45=174天。估计私企差不多都倒闭了。没有工作,天天都是放假。 ”
职工(员工)带薪休假是一种社会福利的体现,国务院一直在关心职工带薪休假的问题。早在1991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此后,1994年颁行的《劳动法》也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即: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08年开始,国家对现行节假日进行改革,取消实行了很久的“五一”黄金周,拆分出诸如端午节、清明节、中秋节等小长假。
梁智指出,“探亲假”的相关规定是在每周单休日、没有带薪年假和黄金周等法定假日的背景下出台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法律法规的出台,目前我国劳动者的月平均工作时间只有21.75天,这个水平在世界上是比较低的。探亲假实际上早已被拆散了,融入到了各个法定假日和带薪年假中。早在带薪年假的相关法规出台的时候,有关探亲假的相关法规就应该废止了。
鉴于很多人春节回家过年路上要耽误一两天甚至更长的时间,众多网友呼吁延长春节假期。梁智表示,一年最多长达45天的探亲假是不现实的,是“画饼充饥”,建议国务院取消华而不实的探亲假,延长春节假期至10至15天。
关键词:探亲假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