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院长网上回应“操”字案
2010-01-15 17:14:57 作者:记者:戎明昌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本报讯“执行的真谛就是兑现!”昨晚8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做客南方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这样妙言法院执行工作。本次访谈,郑鄂在线回答了网友的20个问题,回应了“裁判不公”“执行难”以及许霆案、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捡“黄金”、“操”字上诉状等网友们关注的问题和热点案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右)昨晚(20日)倾情作客南方网嘉宾访谈室
网友提出来就不回避“操”字案
有网友提出,最近有一个非常热的话题,那就是“操”字案,即有一个当事人因在上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只写一个“操”字,被深圳福田区法院司法拘留15天。网友问郑鄂有什么看法。
“本来我不准备对此事发表意见,既然网友已经提出来了,我也就不能回避了”。郑鄂回应道:“主要想说两点意见:第一点意见是任何法律问题都应当依照法治原则,遵循法律程序来解决。任何司法诉求都应当依法和理性地表达。第二点意见是司法权威的树立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也需要全社会来共同维护,如果社会认为司法没有什么权威不权威,想损害就损害,那么,受损害的不仅是司法权威,而是法治的社会基础,最终受害者肯定是社会大众。”
梁丽案力争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谈到公正司法的时候,网友“喵喵”提出,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梁丽捡到14公斤金饰将面临刑罚,很多人将这个案子跟许霆案比较,法院在审理诸如此类的案件时,如何保证做到司法公正
郑鄂说,这个案件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还没到法院来。任何案件都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并经过审判之后才能下结论。类似这样的案件今后可能还会有,请网友相信,只要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定都会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正审理,力争做到既依法裁判,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许霆案曾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从法院审判的角度,也要从中吸取一些教训。郑鄂表示:“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给我们的主要启示就是:对同一性质、不同形式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要区别对待,准确、客观地进行分析判断,这样才能做到罚当其罪,社会上也比较容易接受,这样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就能较好地统一起来。”
执行工作的真谛是“兑现”
“执行难”也成为网友们关心的一个热点。郑鄂回应网友说,“执行难”的成因十分复杂,单靠一两次清理活动很难彻底解决。
郑鄂强调,对法院来说,执行工作的真谛就是“兑现”,就是要尽最大努力,把判决书确定的“纸上权益”变成现实权益,实实在在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郑鄂还表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自己就提交了一份加快制定强制执行法的议案,希望国家尽快从法律层面上为解决“执行难”扫清障碍。
网友提出来就不回避“操”字案对于执行队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郑鄂院长再次袒露真诚本色,不回避,不袒护,承认确有一些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还不强,“乱执行”和“消极执行”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还有个别徇私枉法的现象,并表示正在积极深入调研,争取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努力破解“执行难”。
精彩问答:
统一裁判标准解决“同案不同判”
许霆案曾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法院审判的角度,我们是要从中吸取一些教训:对同一性质、不同形式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要区别对待,准确、客观地进行分析判断,这样才能做到罚当其罪,社会上也比较容易接受。
———省高院院长郑鄂谈许霆案
不能起诉人大代表不作为
网友:我想请问一下郑院长,投诉人是否可以根据《信访条例》起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作为呢
郑鄂:《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只是针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我国的人大、政协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即便有部分人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但当他们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履行职责时,不能视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同时,《信访条例》主要是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事项的办理,提起行政诉讼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所以,投诉人不可以根据《信访条例》起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作为。
裁判不公问题确实存在
网友:现在的一种状况是,法院强调服务百姓保障民生,但老百姓却经常对法官审案颇有微词,也就是说当前依然存在司法裁判不公的问题,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郑鄂: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你说的裁判不公的问题确实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我们应当正视这个问题,也能够正视这个问题,并不断地积极采取措施来解决。
去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努力统一裁判标准和司法尺度,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我们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就是要强化对审判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大力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推进审执分权制约,逐步解决执行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同时,努力提高执行案件财产的实际到位率。五是积极接受外部监督。
法官违法违纪可网上举报
网友:听您说了这么多,解答了很多网友的疑问,让我们网友很过瘾,反过来,您对网友有什么期待呢 咱们网友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跟您联系吗
郑鄂:谢谢,我们的广东法院网是一个同网友交流的平台,设有投诉、举报信箱,网上投稿、网上信访邮箱、接访预约、法律援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窗等栏目,您对法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尽可以反映,或对法官违法违纪现象也可以及时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
法官待遇:
粤西法官工资低下班被迫开摩的
郑鄂表示自己很着急,告诫法官再穷也不能贪赃枉法
网友:粤西的电白法院和化州法院的干警平均工资每月不到1300元,没有一分钱住房公积金,出差也从没有享受国家规定的补贴,还经常拖欠工资。为了维持生计,有些干警下班后被迫用摩托车去搭客。此情此景,如果有机会让你贪污,你会怎么做 如果由省财政发工资,那情况可能会有所改观。但是此次司法改革对于干警工资这一块却并未提及。郑院长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郑鄂:看来这位网友对法院的情况很熟悉,所提的问题也很尖锐。我到广东一年多来,每个市我都已经去做过比较深入的调研,对全省法院的基本情况还比较了解,你提到的电白、化州法院的情况,其他欠发达地区也存在类似情况。对于这些法院干警的生活待遇问题,我也很着急,也在想办法。
最高法院最近下发了《三五改革纲要》,明确提出改革和完善法官工资福利和任职保障制度,特别是要从有利于稳定基层法官队伍出发,完善法官定期增资制度。省法院最近也在研究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探索建立与法官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补贴、津贴制度,落实从优待警的要求。目前,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促进当地经济的科学发展。
但有一条,再穷也不能去干贪赃枉法的事,这就是陈毅老总说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那样于公于私都没有好处。
花絮
院长上网来“过招”
网友喊“很过瘾”
在一个多小时的访谈中,在线的网友提问非常踊跃。
在线交流以“倾听百姓意见,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在今年省“两会”期间,郑鄂曾自揭家丑,主动谈及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涉嫌经济犯罪问题,获得《南方日报》“两会奥斯卡”中的“最具真诚奖”。昨天晚上,郑鄂再次赢得了网友“很过瘾”的评价,被誉为“真诚重视网络民意的大法官”。
“操”字案司法权威需全社会维护
昨天高院院长与网民的网络会面,从晚上8时开始。在近一个小时的访谈中,共有6931万网友在线。
不少网友对于近期炒得沸沸扬扬的“操”字案发出疑问,网友认为,当事人因在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只写一个“操”字,被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司法拘留15天,这样的处理是否不妥?
“本来不想对此发表意见,既然网友提出来了,我也不能回避”,郑鄂说,第一点意见,任何法律问题都应当依照法制的原则,遵循法律程序来解决,任何司法诉求都应当依法理性地来表达,诉求一定要理性,不能想怎样就怎样;第二,司法权威的树立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也需要全社会来共同维护,如果社会认为司法没有什么权威,想损害就损害,那么受损害的就不仅是司法权威,而是法治的社会基础,最终受害者肯定是社会大众。
“女清洁工”案社会危害性不能一刀切
深圳机场一名女清洁工捡到了价值200多万元的14公斤金饰,无意之举却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处罚。很多网友觉得如果这样判刑就太重了,更有人将这个案子与广州许霆案相提并论,称此案是深圳的“女许霆案”。
郑鄂表示,案子还在公安机关侦查中,还没到法院来,当然,任何案件都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必须经过审判之后才能下结论,所以类似这样的案件今后可能还会有,但请网友们相信,只要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定会公正审理,力争做到依法裁判,又能起到良好的社会效应。
此案与前段时间广州发生的许霆案,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少相似之处。类似的案件今后走向如何?郑鄂透露了自己的想法,“许霆案曾在社会沸沸扬扬,从法院审判的角度,我觉得要从中吸取教训,这些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同一性质、不同形式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要区别对待,绝对不能一刀切,要准确、客观地进行分析判断,这样才能罚当其罪,社会也比较容易接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
省高院院长接受网友拍砖
与网友谈深圳女清洁工捡金首饰案;谈“操“字案,称司法权威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
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捡到14公斤金首饰面临无期徒刑,很多网友觉得刑判的太重了,还有人与许霆案进行对比。
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表示,案子还在公安机关侦查中,任何案件必须通过审判之后才能下结论。只要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都一定会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来公正审理,力争做到依法裁判,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新快报讯 (记者 徐静 曹晶晶 通讯员 范贞) “请市民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审理,力争做到依法裁判。”昨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做客南方网,与网友进行了直接交流。面对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捡14公斤金首饰面临无期徒刑”一事,郑鄂表示,此案还未进入司法程序,但法院一定会依法裁判,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昨晚8时,身着白衬衣的郑鄂准时点击鼠标、打开网页,就“倾听百姓意见,维护司法公正”的话题,与网友们进行了互动交流。虽然不巧遭遇了网络大瘫痪,许多用户的访问网站速度变慢或无法访问,但无法阻止网友们的热情,网上的气氛热烈而活跃。郑鄂在线回答了网友的20个问题,回应了“裁判不公”、“执行难”以及“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捡金首饰案”、“操”字上诉状等网友关注的问题和热点案件。
谈法官腐败
首先是德,其次是才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郑鄂因为自揭家丑,主动谈省高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涉嫌经济犯罪问题而被媒体评为“最具真诚奖”,谈到广东法官队伍的建设,郑鄂表示最主要的就是两条,首先是德,其次是才。在德方面要做到廉洁亲民、公道正派。这也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而才这方面就是要做到依法明辨是非、慎思善断、案结事了。郑鄂还表示法官队伍的建设除了法院内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外,还需要社会各界,包括广大网民的监督。
谈执行难综合因素形成的“顽疾”
“执行难’的问题目前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请问郑鄂,您认为‘执行难’到底难在哪里?”访谈开始不久,网友就拍出一记“重砖”。郑鄂坦言,“执行难”的成因十分复杂,单靠一、二次清理活动很难彻底解决。比如说一些案件先天不足,原告起诉的时候,被告就已经没有了还债能力,原告对诉讼执行风险预测不够,从而导致执行难。还有被执行人缺乏诚信,千方百计赖账;法律对付“老赖”的强制力不够;法院的执行机制还不完善,执行力量还不够充足等等原因综合在一起形成了“顽疾”。
谈深圳清洁女工案
要做到罚当其罪
网友“喵喵”提问,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捡到14公斤金首饰面临无期徒刑,很多网友觉得刑判得太重了,还有人与许霆案进行对比,法院在审理诸如此类的案件时,如何保障做到司法公正?
郑鄂表示,案子还在公安机关侦查中,任何案件必须通过审判之后才能下结论。只要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都一定会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来公正审理,力争做到依法裁判,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因为毕竟还在侦查当中,最终还是以事实和证据来说明。”郑鄂认为,许霆案曾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沸沸扬扬,从法院审判的角度,是要从中吸取一些教训。“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给我的启示是对同一性质、不同形式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要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郑鄂认为,面对此类案件,要准确、客观地进行分析判断,这样才能做到罚当其罪,社会也比较容易接受。“许霆案已经做了最终的判决,这个案件确实对我们促进公正司法,促进我们法制环境的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谈“操“字案
司法权威需共同维护
网友“无名小辈”提问,对一当事人因在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只写一个“操”字,被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司法拘留,你有何看法?郑鄂表示,司法权威的树立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也需要全社会来共同维护,如果公民缺乏法律信仰,无视司法权威,那么,受损害的不仅是司法权威,而是法治的社会基础,最终受害者肯定是社会大众。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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