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在争议和关注中“小步”向前。
10月25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今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社会上比较关注的双轨制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但其并未明确消除双轨制的时间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从2008年开始,我国就已经在广东等5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据此前媒体报道,从试点城市来看,包括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在内的5省市的并轨试点均无实质性进展。
曾有专家直言,并轨的时机已经成熟,可以不用试点,直接改革。
但尹成基强调,双轨制的问题仍需要逐步解决,从改革的推进安排上,我国仍将继续采取先行试点的措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原有的方案和政策,待时机合适,再全面推进和实施。
并轨试点不改公务员利益
“企业退休人员热热闹闹几百元、机关退休人员不声不响几千元。”养老金双轨制的积弊受舆论诟病已久。
目前,中国城镇职工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和企业分别按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8%和20%缴纳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基本上由财政统一筹资、统一支付,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10月25日,在人社部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面对记者关于养老顶层设计改革的提问,尹成基表示:“社会上比较关注的双轨制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目前的阶段仍在试点,“改革的基本方向、总体目标、基本要求是明确的”。至于何时能“得到解决”,人社部并未给出明确的时间表。
事实上,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部分城市先期开展试点。2012年深圳市力推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表示将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
具体来看,其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凡是在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深圳市事业单位的职员,将实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具体的比例是,每月个人按工资的8%、政府按13%的比例缴纳;从2010年起,所有新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这部分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个人按工资的8%、政府按10%的比例缴纳。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的改革是建立在 “改革后事业单位职员养老金和现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当;机关养老保险改革不会降低公务员待遇”上。据此前《华夏时报》报道,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曾表示,“如果改革推进后整体上公务员利益不受损,就算是我们改革成功了。”
但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改来改去并没有达到改革的初衷,这种改革有什么意义?”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称,包括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在内的5省市并轨试点均无实质突破。
针对上述情况,尹成基表示,目前中央已经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方向,将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实质性改革时机已到
将“逐步得到解决”的养老金双轨制,在接下来的改革中,能否迎来实质性破冰?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今年“两会”期间曾表示,“坚决反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在郑秉文看来,双轨制改革再让几个省份或少部分单位试点已经行不通,要全国一盘棋一个政策推进改革。他总结为 “三个联动”,一是基本养老金制度改革与职业年金制度改革要同时动起来;二是事业单位要全部动起来,不能再分出三六九等;三是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要同时动起来,否则事业单位改革也是有阻力的。
郑秉文直言,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同步改革的过程中,为减少改革阻力,顶层设计的首要任务是给参改单位吃一颗“定心丸”,建立一个好的职业年金制度,让职业年金把降低的替代率补上去。
在具体操作上,郑秉文曾建议,要让事业单位改革的主体有预期,明确告诉他们改革后利益、养老金没有削减一半,这样他们才有改革的积极性。如果预期改革后他们的养老金少了一半,他们就会抵制改革。
事实上,可以参考国外的操作经验。职业年金制度在国外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里边是非常普遍的。以美国为例,联邦公务员和地方政府的州公务员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但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在美国只有40%,于是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各州建立了非常好的职业年金制度,有的州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的时间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要早,有的州的职业年金基金是世界最大的养老基金之一。
对此,人社部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称,将来须在基本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即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同时,还将拓展商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各种专项救助,形成多层次的制度安排,更好地满足劳动者、城乡居民不同需求。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障运行制度,并保证财务平衡,进而长期稳定运行。
郑秉文表示,今年的养老顶层设计改革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首先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一起设计;其次所有事业单位不分三六九等,所有单位一起改,包括上世纪90年代参加改革的2000万人;最后,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强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要同步改革,一次完成,防止二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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