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_凯发娱乐

凯发_凯发娱乐

广州新医保条例下月实施 首参医保最少缴费15年

2013-12-06 08:41:3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来源: 新快报(广州)
下月起广州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由10年延长至15年;广州将于2015年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召开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已参保职工仍按最低10年政策

发布会披露:从2014年1月1日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正式实施。较现行规定相比,条例最大变化是将退休人员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由现行的10年调整为15年。这意味着明年开始参加医保的职工,退休后想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最低缴费年限将由现行的10年延长至15年。

对于缴费年限的延长,此前立法阶段曾有不少网民表示异议。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再度解释了原因,除了人口老龄化、与外地看齐外(江浙一带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普遍为20年,有的甚至达30年)等老说法外,还爆出了一新说法——广州市过去12年征收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简称过渡金)今年已经用完了,“说得直白点,下来(医保基金)就靠在职职工的缴费了,退休的已经不再缴了”。

不过他同时强调,延长缴费年限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也即现在已参保的职工仍按现行的最低10年政策执行。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底,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530万人,其中96万为退休人员,剩余430多万为在职职工。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后年并轨

条例另一大亮点即明确规定: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实现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筹,并明确统一由人社部门主管。

陈敏介绍,去年8月份,新农合已由卫生部门归口人社部门统筹负责。前期已做了一些工作,明年将统一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也在逐步向统一标准靠拢,最终在2015年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关于并轨后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标准,他表示,人社部门正在制定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2014年内肯定会出台,这些内容都会明确,文件出台前也会征求公众意见”。

发布会上,还有记者问:公费医疗何时与社会医疗保险并轨?陈敏表示,“暂无明确时间表”。今年8月份的羊城论坛上,市人社局一位负责人曾表示,公费医疗一定会(与社会医疗保险)并轨,广州市一直在做并轨的方案。

缴满15年后在职职工需继续缴费

那么,条例实施后,职工缴满了15年是否就不用再缴费了?

人社局对此表示:千万别这么理解,职工在职期间都必须缴纳社保,一直到法定退休年龄,这是国家规定。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在这个基础上的另一项要求。

■特别提醒

早年离开企业人员注意啦!

月底前仍可补缴搭末班车

新快报讯昨日的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主动提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延长,有一类人群须特别注意。

“早年在企业工作,后因各种原因离开的人员,如果原来在企业时没参加医保,或者启动职工医保制度前(广州市于2001年12月建立职工医保制度)已离开企业。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养老保险年限够退休条件,有可能明年实施医保条例后,马上就达到退休年龄,但由于在这期间一直没参加医疗保险,那你的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就要按15年算而非10年。这个群体,需要进一步提醒,注意这个政策变化。”

陈敏提醒,距离条例实施还有20多天,希望上述人员尽快参保,妥善解决好个人医疗保险的问题。“从我们的角度,不想把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延续下去”。

而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则在发布会表示,“相信12月31日会有很多人涌进去参保,所以我们各个区地税部门都已做了应急准备,都会协助广大参保人完成参保并缴费”。但需要提醒的是,完成缴费才算真正的参保。同时,参保人还要留意账户余额是否有足够的存款,否则可能出现扣不了款不能完成缴费的情况。

■焦点问答

缴费年限延长5年

记者:条例规定,条例实施后首次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由原来的10年延长至15年。这个“首次”如何理解?比方,我2012年参加过职工医保,中间断了,如果2014年1月再参保,最低缴费年限是按10年来算还是按15年来算?


人社局:以广州市的医保系统记录为准,2014年1月1日前有缴费记录的,哪怕只有1个月,都是按10年来算。

记者:对于达到退休年龄而参保年限又不够的,以前的规定是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条例实施后是否还可以这样?

人社局:条例实施就不行,如果想要职工医保待遇就必须一个月一个月地缴,除非去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但这里提醒下,这项政策执行的时间点是条例的实施办法颁布之日起。这个条例是人大制定的,按照要求我们还要在明年10月1日前制定出条例具体的实施办法。目前条例的实施办法我们已经起草完了,正在报市政府审批。
 

关键词:新医保条例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合作伙伴/友情链接 更多链接
  • 广州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 陆逊梯卡华宏眼镜有限公司
  • 南海渔村有限公司
  • 太平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白云机场
  • 市一医院
  • 益普索
  • 广州胸科医院
  • 皮肤病防治所
  • 庄姿妮
  • 远洋宾馆
  • 中石化
  • 广州中医医院
  •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广州远洋大夏
  • 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 斯必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捷高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 阿乐斯绝热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爱立信
  • 百事可乐
  • 保利物业
  • 地中海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 广百集团
  • 广东发展银行
  • 广东省中医
  • 广东珠江影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广钢mba塑料新技术有限公司
  • 广药集团
  • 广州国光电器有限公司
  • 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 广州生力啤酒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 广州市商业银行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
  • 英国博斯国际有限公司
  • 康妮雅(国际)有限公司
  • 流花宾馆
  • 鲁班公司
  • 陆逊梯卡华宏眼镜有限公司
  • 南海渔村有限公司
  • 熊猫国旅
  • 英国博斯国际有限公司
  • 越秀交通有限公司
  •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 中国民生银行
  • 中国南方航空
  •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信合
  • 中国银行
  • [法律网站] 国务院法制办 广州劳动保障信息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司介绍 | 使用指南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企业邮箱登录 | 客服电话:020—83647409

    版权所有 广州英之略劳动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2-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粤ICP备05025511号 域名信息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