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覆盖面扩大
- 湖北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覆盖面扩大 社会保险 赤壁市官塘驿镇老人陈昌德从去年3月份起,每月可领取55元养老金。1月17日下午,他领到了我省第一张可刷卡领钱或消费的新农保社会保障卡。 这是湖北省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缩影。据湖北省人社厅消息,湖北省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网络惠及越来越多的人群,截至去年12月底,五项社会保险覆盖4186万人次。新农保扩面,成为社保网中的一抹亮色。全省第一批、第二批26个新农保国家试点县市区,已有380.02万人参保。 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亦有提高,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待遇总计支付528.4亿元。2010年,全省为293万参保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16.5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到每月1221元;为符合条件的6.4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9亿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启动省级统筹,实施预决算管理,落实跨省转移接续办法。 社保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立五险一单、统一申报的征缴体制,规范经办服务流程,建立内控制度,确保各项待遇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完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决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城乡居民实现全覆盖。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6%、60.1%。同时,探索工伤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 ...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784 2011-02-11
- 天津市人社局:个体商户缴工伤保费可按营业面积定人数
- 天津市人社局:个体商户缴工伤保费可按营业面积定人数 工伤保险 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日前,人保部公布了《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要求部分建筑、服务、矿山等行业,从今年开始可以按照工程造价比例或营业额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部分行业工伤保费 可实行特殊缴纳政策 新规要求,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等部分行业企业,可实行特殊的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具体为: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小型矿山企业可以按照总产量、吨矿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农民工不花钱 享受医疗工伤综合保险 了解到,一直以来,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伤待遇都难以解决,对此,本市早在2008就发布了《天津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这项规定在保障服务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险采取定员定额缴纳方式,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一年内月平均雇工人数申报参保人数,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6元的标准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次性趸缴一个缴费周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但不得跨年度趸缴)。 目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可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支付给农民工的全部工资...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787 2011-02-16
- 湖北国企“老工伤“纳入保险统筹 7月1日起实施
- 湖北国企“老工伤“纳入保险统筹 7月1日起实施 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我省社保工作年度目标也据此排出三个时间节点,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医保异地结算等多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今年年底以前都要有实质性进展。 春节节点已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地区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到位这两项工作还有一些收尾;4月底,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要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6月底,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地区适龄人员的综合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年底要达到85%以上;年底前,要基本实现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行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本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基本解决未参保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国有企业家属工和五七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全面解决改制关闭破产等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和集体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湖北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对照这些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抓落实、督进度、结硬账。 ...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796 2011-02-23
- 广州率先迈入“全民社保”新时代
- 广州率先迈入“全民社保”新时代 社会保险 近日获悉,十一五期间,广州在建设共享普惠型社保体系上取得重大突破,5年间新增参保人数超过前20年总和,率先迈入全民社保新时代。 广州社会保障网横织密结,不仅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更带来甜在心头的幸福感。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底,广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参保人数达2081.9万人次,同比增加225.2万人次;比十五期末的958.7万人次增加了1123.2万人次,翻了一番。其中,养老保险484.5万人,增加228万人;失业保险336万人,增加101.9万人;医疗保险678.4万人,增加469.8万人;工伤保险375万人,增加206.7万人;生育保险208万人,增加116.8万人。 截至2010年,广州已有93万名农村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3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87%。广州5年间社会保险的新增参保人数超过了前20年的总和。 广州按照该市市委书记张广宁一定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广州市老百姓的社会保障问题的指示,十一五期间全面实施整体扩面、系统调待、均衡共享、精细服务工作部署,加快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据了解,广州从2006年7月开始,连续出台实施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外来工参加生育保险办法等30多项较为重大、惠及民生的社保新政策、新举措,并解决了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人员等多个群体历史遗留的社保问题。 ...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799 2011-02-23
- 东莞将争取7月提高医保费率
- 东莞将争取7月提高医保费率 医保 昨日,东莞市社保局举行了新闻媒体通气会,市社保局局长梁冰表示,东莞社保部门正在研究“比较实在”的费率调整理由和方案,并报请市政府,争取在7月提高医保费率,并适时推出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东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6.75万、医疗保险参保592.27万人、工伤保险469.08万人、失业保险279.9万人。不过梁冰认为,扩面成绩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外来工实际参保率只有80%左右,而外来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更低,估计只有50%左右,参保率与常住人口数相比还有差距。 梁冰表示,近年来东莞社保基金的压力呈逐年扩大趋势,因此“扩大参保面,化解基金压力”成了一个必要措施。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800 2011-02-25
- 胡晓义:我国“十二五”期内实现社保制度全覆盖
- 胡晓义:我国“十二五”期内实现社保制度全覆盖 社会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24日说,我国十二五期内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 在24日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局长座谈会上,胡晓义表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从无到有优先解决制度缺失问题,从窄到宽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从低到高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从分到合积极推进城乡社保制度统筹。 胡晓义说,我国要在已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础上加快弥补制度短板,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建立健全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并形成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同时,扩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要以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农民为重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并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 胡晓义还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扩大基金调剂和使用范围,有效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7亿、4.32亿、1.62亿、1.34亿、1.23亿,比2005年分别增长46.8%、213.5%、90.8%、25.6%、127.5%。 ...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801 2013-10-12
- 天津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和退休人员工伤待遇
- 天津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和退休人员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 24日,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1月1日起,天津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和退休人员工伤待遇,根据伤残等级此次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0元以上。 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每月最低达到1544元 新标准调整范围为2010年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为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60元、二级伤残250元、三级伤残240元、四级伤残23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1544元的提高到1544元。此外,此次调整还涉及2010年年底前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80元、二级伤残70元、三级伤残60元、四级伤残50元。两项待遇的支付渠道为:凡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据介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9项待遇: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如何领取 津贴可按月支付或一次性领取 1.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一次性领取 领取伤残津...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803 2011-03-01
- 我国大学生将全面纳入居民医保
- 我国大学生将全面纳入居民医保 医疗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24日说,我国将加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将把大学生全面纳入居民医保范围。 完成2.65亿人扩面指标 胡晓义当天在杭州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局长座谈会上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充分利用人口普查的成果,今年要完成2.65亿人的扩面指标,全面落实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的政策。 他说,基本医疗保险将把大学生全面纳入居民医保范围,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研究全民参保登记制度,挤压重复参保和补贴的水分,完成4.4亿人的扩面指标,城镇参保率达到90%,确保实现中央确定的3年医改目标。 胡晓义还表示,工伤保险将加快扩面,巩固农民参保成果,确定事业单位费率标准,今年4月底前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年底前全面解决老工伤问题,完成1.7亿人的扩面任务。 计划发行社保卡近2亿张 胡晓义说,今年我国将推动金保工程二期立项,进一步做好社保卡的发行,实际发卡达到1.9亿张,推进医保费用即时结算。他还表示,我国今年将推动制定实施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项目规划,提升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同时将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订几个社会保险国家标准,做好养老、医疗保险精算和各项保险运行分析工作。 2011年新农保试点范围将扩大到我国40%的县。胡晓义说,重点将向民族自治地区、贫困地区、陆地边境县、革命老区县倾斜。 4年后城镇化率将超51% 胡晓义介绍说,去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47.5%,未来几年将出现城镇常住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转折点,到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51%。为此,必须加快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统一和衔接,从体制和制度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障碍。 胡晓义还提醒说,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对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提出...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805 2013-10-12
- 3月1日起长春建筑企业不缴工伤保险将不允许开工
- 3月1日起长春建筑企业不缴工伤保险将不允许开工 工伤保险 1日,长春市人社局、长春市建委、长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都要为本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缴工伤保险,建委将不给企业发开工许可证。此《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按施工总造价提取费用缴费,其缴费基数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8%作为人工工资总额,按1%的费率缴纳,即按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8%。缴费,其中1.3%。为工伤保险费,0.5%。为医疗保险费,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如果建筑施工企业不给员工缴工伤保险,建委将不给企业发开工许可证。另外,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其直系亲属或企业的工会组织可作为申请人,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本人工资采取与职工职业技术资格等级挂钩的办法,职业技术资格等级分初级工(含普工、杂工)、中级工和高级工三个等级,初级工(含普工、杂工)、中级工和高级工的月工资标准分别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计算,作为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后享受工伤待遇的本人工资。对未取得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工伤职工,其本人工资按上年...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811 2011-03-04
- 沈阳医保未缴到25年 退休后可一次性补
- 沈阳医保未缴到25年 退休后可一次性补 医保 职工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也可以继续缴费至25年。 近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首次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问题予以明确。据了解,该《通知》已经开始执行。 此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实际缴费年限5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缴足所需保费,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继续按月缴费,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待缴足规定年限后,自次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已参保单位破产、关闭或者注销时,其退休人员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实际缴费年限5年的,需要一次性缴足。 此外,《通知》还明确,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沈阳市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的,由沈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011年6月30日之前,以200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7月1日后,补缴最低缴费基数为欠费当期执行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
- http://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1829 201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