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医保、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从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我国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着手研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近年来,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相关改革:
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抓紧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重点促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社会保险。巩固城市低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成果,适度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二、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着手研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落实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继续推进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实现地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或省级调剂制度。
三、是缩小同一性质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差别。在提高社会保障整体水平的同时,合理界定各类群体的待遇标准,发挥社会保障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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