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最高可贷25万元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发出《转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通知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广州市地区工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广州地区范围内的经营地点,供有关部门认定为创业条件。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个申请者可申请贷款金额5万元;如夫妻共同经营,则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在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最高贷款额为10万元;如合伙经营,持有合伙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人及合伙人均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经合伙人签名同意,并提供房产抵押后,可用登记人的名义申请每人5万元且不超过25万元的贷款。
还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规定的还款期为最长不超过两年,但两年内申请人可自行制订还款计划,可分期还贷,也可一次性还贷。另外,该政策还给予申请人延期还款优惠,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经营正常、申请小额担保时的条件不变、不欠银行利息和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可到市融资中心申请办理延期一年还款,但不再享受贴息政策。
据悉,上述可申请的人员必须具有广州地区户籍,暂不包括花都、番禺、增城、从化户籍人员。
低保特困人员免息贷款
刘朝光介绍,小额担保贷款对部分经营微利项目的申请人提供“免息”优惠,即贷款所需的利息由市融资担保中心代申请人向银行支付。“免息”对象包括: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持有《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且符合六类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农转居大龄失业人员、特困失业人员、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持有2006年后颁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人员;持有《军转干部自主择业证明》的人员。对于申请经营“种植养业”的人员,不分对象,一律全“免息”。
而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卡》的人员和持有《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但除六类条件外的人员,可以获得50%“免息”优惠。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
1、已领取广州地区工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2、广州地区范围内的经营地点;
3、国营企业下岗工人需具有劳动社保局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4、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本市农村劳动力需具有《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5、高校毕业生需具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卡》,当年毕业且属于广州地区户籍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需于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到市人事局人事开发处申领,此证两年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有效,如当年没有申领,就要作为城镇失业人员申领《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6、 复退士兵需具有民政局2006年后颁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7、 军转干部需具有广州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或各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军转干部自主择业证明》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申请人需带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上述五种证件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6份,夫妻双方失业共同申请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6份;
2、申请人到本人所在的户籍街道的劳动和社保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填写6份申请表;
3、 反担保自然人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收入证明、参加广州地区社保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6份;资产低压的,提供可供低压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6份;
4、 担保贷款前,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会派专人到申请人的创业点核查是否创业;
经审定,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会在30~40个工作日内收到银行的电话通知,申请人带齐身份证和户口簿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即时可以获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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