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主要是美国的金融经营管理机制出了问题,导致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造成了全球性的经济衰退。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也给企业带来很大压力,实施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长远之计。
当前形势下更要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克服困难,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共赢。
《劳动合同法》已实施一年,在这一年中,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在维权的道路上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历练,维护法律给予自己的权益,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自觉意识,但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事实证明,广大企业对《劳动合同法》是认同的,执行的是好的,但也有部分企业想尽办法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对其不利的条文;员工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中的某些条文理解不到位,致使“合法滥用”权利和法律的现象时有发生等。
去年9月中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劳动合同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总体平稳,劳动用工行为更加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劳动合同法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突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合同期限一年以下的占60%左右。目前,这种现象明显改善,中长期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逐步成为主流。大部分企业改变以往一年一签甚至一年几签的做法,绝大部分企业都与劳动者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基本都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山东省一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占所签订劳动合同的60%以上。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通过加大劳动争议的处理力度,稳定了劳动关系。福建省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加的现状,加大调解仲裁力度,上半年全省仲裁机构实现了87.1%结案率的办案效果;各级法院也通过加大对群体性纠纷和易引发集体上访案件调解的方式,化解大量劳动争议案件。
虽然较劳动合同法实施时,劳动合同签订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短期化现象有所改善,但仍有部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相对较短。山东烟台市总工会曾在一些非公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作过抽样调查,在这些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50%左右,合同期限在3年以下的占60.1%。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劳动争议处理难以适应当前劳动关系发展变化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涉及劳动保障的争议与违法案件日益增多,劳动监察从机构到人员数量都难以适应工作,每个监察员对应监察的用人单位近千个,职工近两万人,根本无暇顾及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否严格守法,从而影响到监察执法效果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来自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至9月,劳动争议仲裁院一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350件,而上年同期仅为1846件,增长近300%。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法律实施进展不平衡和相关配套法规、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如部分行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务派遣用工存在不规范现象,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力度不够等。
有些劳动者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不强,仅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受经济或者偏好等方面的影响,或者不愿签订合同,或者无视合同,随意跳槽,然后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等,一旦公司拒绝支付,就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引起劳动纠纷。
还有一些企业技术骨干,违约“跳槽”后,带走的还有原企业的客户或技术等商业秘密,在某种程度上给原公司带来损失。这类人才流动现象也往往成了各类劳动争议大量发生的“推手”。
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若干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与规定,要结合条例的出台,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重点行业(建筑、服务业)、重点人群(农民工)中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使这部法律及条例普及社会、深入人心。在当前形势下,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比任何时候更加重要。
面对金融风暴,劳动法专家黄巧燕仍然坚持:“企业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做事。我不希望让人得到的印象是《劳动合同法》本身制度的尴尬,我担心有人以金融风暴作为借口不执行法律。”
记者近日了解到,有关部门、各地区和广大企业正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金融风暴给各地带来的困境。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就业、稳定劳动关系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明确可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率,抓紧研究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费率及转移接续办法,允许符合条件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以满足其增加工时弹性的要求;全国总工会要求各地工会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导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这些措施的实施,对维护劳动者权益、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当前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国际金融危机来袭、某些企业遭遇困境背景下,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加大了企业运行成本,应该缓行;有人甚至认为应该修改该法。针对这样的声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代表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经受了实践的考验,劳动合同法不会因危机而修改,危机和劳动合同法没有关系。
去年9月之后国际金融危机对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最大冲击在于原来那些出口导向的企业一下失去了外部市场,失去了订单,工厂企业经营出现了困难。“在这个危机下,我们看到的情况恰恰相反,因为有了劳动合同法的法律保障,虽然有金融危机,我们的劳动关系基本上还是稳定和有序的,应该说这部法律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是经得住时间的检验的。”信春鹰同时强调,在危机情况下法律实施的问题,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些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实施条例来解决。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中国向规范劳动关系迈出非常重要的一步,预示着新的开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让我们与这个目标更近了一步。伴随着后续一项项措施的出台,我们相信规范的劳动关系离我们并不遥远,希望更多企业负责人能够像有的专家说的那样,能够认识到规范劳动关系,最终受益的还会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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