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央企高管薪酬近期将有定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4日表示,人保部将分两步规范央企高管薪酬,先是规范中央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然后再指导地方政府来规范地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有关央企高管薪酬的规范文件已起草完毕,一位参与文件制定的专家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该制度有望于9月出台。
绩效薪金或封顶
对于央企高管薪酬的规范,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据悉,这次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由人保部操刀,国资委、财政部等共同参与的《央企高管的薪酬规范》,将彻底终结央企高管“自定薪酬”。
“规范只是个框架,具体的实施细则将会跟进。”国资委企业分配局薪酬管理处一负责人8月6日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规范的一大亮点是多家部委参与,打破了由国资委或其他单个部门一家说了算的局面。
这位负责人没有透露更多细节,但他表示国资委此前对央企收入分配所做的调控,在新规范中都将有所体现。前不久,国资委发文要求,各央企利润总额下降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增加工资总额;随后又出台《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严格股权激励实施条件,对股权激励收益实行“封顶”原则。
据介绍,央企高管的薪酬体系,基本沿袭“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该负责人表示,绩效年薪将与年度经营业绩完全挂钩,以业绩为起算点,绩效年薪平均为基薪的1.5倍,最低为0,最高3倍封顶。年度绩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的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就央企高管的总薪酬上限设定问题,国资委的官员并没有作答,而据有关消息,《薪酬规范》对央企高管的薪酬没有制定上限,这与此前财政部对金融高管划定280万元的年薪上限有所不同。
“每个央企高管的薪酬多少,是根据约定的薪酬计算公式来确定的。”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研究部部长程伟说,在设计央企薪酬体系时,应着眼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调动高管的经营积极性。
根据国资委的调查数据,2008年央企高管的平均收入为53.1万元人民币,与员工薪酬相比,差距在10-12倍之间。对此,胡晓义明确表示,将要出台的规范会使“高管人员的薪酬增长和职工工资的增长相协调”。
薪酬总量整体趋降
对央企高管平均53.1万元的收入,国资委方面曾公开表示并非“天价”薪酬。不过,多数人分析认为,人保部的限薪新政颁布之后,央企高管的平均收入较每年53.1万元肯定有所降低。
在不久前召开的“2009城市国资论坛”上,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由于中央企业整体效率下降,中央企业负责人总体薪酬水平将降低,这是个趋势,它符合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控的原则和市场规律。
“高管自己给自己打分、给自己定薪酬标准的问题,在国资委所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将不复存在。”邵宁介绍,在第一个任期(2004-2006年)内,央企负责人薪酬总额年均增长14.8%,这个数字低于同期央企职工平均工资15.2%的年增率,到第二个任期(2007-2009年),这个趋势仍然保持。
还了解到,目前央企中,有的高管主动提出降薪,如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领导降薪50%,员工降薪不超过20%;中国铝业全员降薪,普通员工降15%,高层降50%。不过,也有企业逆势加薪,如中石化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96.89亿元,同比下滑47.5%。但以总裁王天普为代表的高管薪酬不降反升。
“在中央企业第三个任期内,薪酬调控不在于具体数量,而是要按照市场的规律,建立一个与工资绩效紧密联系的机制。”国资委分配局的上述人士对记者说,今后,国资委对收入分配的市场调节,主要通过推进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据介绍,国资委目前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航空等四个行业,启动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除了进一步推进工资预算管理,国资委在今年还推行了两项新的工资控制原则,即集团总部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中高层工资增长要低于净利润增长。
“这些措施,不但对薪酬总量起到控制作用,央企高管和职工之间的收入比例也会逐渐缩小。”程伟说,这些规定,预计在将要出台的薪酬规范里也有所体现。
对于中石化的“反常”加薪以及中海油掌门人傅成玉被爆高达1400多万元的年薪,程伟解释,包括中石化、中海油、中石油、神华集团在内的一些上市公司,由于这些企业已经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A+H),这些公司的高管薪酬,是按公司治理的规则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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