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农保全覆盖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至2010年,广东省将在14个县(区)开展新农保试点,约有375万农民率先纳入养老保障,约占广东省符合参保条件农民的10%.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将基本实现全省覆盖。
按照规定,年满16周岁,具有广东省户籍且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含渔民、牧民等,不含在校学生),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等构成。
个人缴费有五个档次可选
据介绍,个人缴费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缴费方式设定灵活,可以按月缴费,也可以按季度或按年缴费,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同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可趸缴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最长不超过15年。
养老待遇将逐年涨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基本标准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在农民领取的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是大头,个人账户的积累是小头,在农保制度中突显了公平。
据悉,新农保根据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情况设定了缴费标准,同时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从而建立了一套缴费和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而适当调整的机制。
14个试点县区名单
韶关曲江区、河源东源县、梅州平远县、惠州博罗县、阳江阳东县、湛江坡头区、茂名茂南区、肇庆德庆县、清远连山县、揭阳揭东县、云浮新兴县、汕尾陆河县、潮州湘桥区、珠海斗门区
新农保亮点
60岁以上财政补55元/月
人保厅副厅长林应武介绍,新农保制度财政投入大,“入口”、“出口”两头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规定各级财政要对参保人缴费以及发放基础养老金进行补贴,即在“入口”和“出口”两头补,对16-59岁参保人给予每人每年至少30元的缴费补贴,对60岁以上领取待遇的参保人给予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使财政补贴资金成为农民领取的养老待遇的主体。
45岁以上缴费不足15年也能享待遇
新政策特别注重向中老年农民进行倾斜,根据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后,本人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制度实施时45岁以上的农民,只要连续缴费,缴费不足15年也可以按月领取待遇。另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特困群体,还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新农保与职工养老保险互通
农民流动性大,有时在城市务工,有时又返乡务农,适应这一特点,新农保明确规定了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间的衔接办法。参保人达到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可将其新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缴费年限折算后,按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发养老金。(具体折算办法由省另行制订。)参保人未达到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的,可将其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农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按相关规定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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