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人保部今日发布《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文件要求,按国务院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提高统筹层次,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市(地)级统筹,在同一统筹地区范围内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标准和管理、结算方式,实行统一结算,减少异地就医结算。
文件还对参保人员短期出差、学习培训或度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异地转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异地长期居住的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就医,常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在工作地就医等几种典型情况的结算方式做了说明。
此外,文件还提出要加快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城市间或区域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联网结算。各地可积极探索利用各种社会服务资源参与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文件还表示,将加大金保工程建设投入,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逐步扩大联网范围,实现持卡结算。确有需要且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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