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山24镇区各人社分局已开始受理积分入学学生参加本地医保手续。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每月1日至18日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取得入学资格所属镇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变更手续,每年6月1日至18日可申请取消门诊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参保登记需缴费满6个月以上
据悉,申请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必须已参加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其中,属小学阶段的参保人,参保至小学毕业当年6月止;属初中阶段的参保人,参保至初中毕业当年6月止。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参保人不再参保缴费。
根据申请办法,申请参保的积分入学学生监护人,需要携带积分取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情况证明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存折正本及复印件;参保变更的,需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存折正本及复印件等;申请参保终止的,需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申请人书面申请等材料。
缴费后次月1日起可享受医保待遇
据了解,符合参保范围的人员参加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按缴费基数1.5%的比例缴纳,市、镇(区)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 .5%的比例给予补贴;参加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按缴费基数0 .2%的比例缴纳,市、镇(区)两级财政各按缴费基数0 .15%的比例给予补贴。自成功缴费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因申请人提供参保资料有误、账户余额不足、挂失账户等个人原因导致当月未能成功扣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当月未能成功缴费的不能进行补缴。
另外,每月27日至29日为医疗保险扣费日期(节假日顺延),在此期间保持账户有足够金额以备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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