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月开始,广州市超过16万的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享受和企业职工一致的工伤保险待遇。昨日,广州市举行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动员大会,从会上获悉,针对仍未纳入该保险的市属公务员,市人社局正在制定相关的参保政策,有望最快在今年年底前出台。
工亡一次性补助43.6万元
市人社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处长陈泰才指出,目前广州全市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包括非在编)为20.7万人,其中约4万合同制职工已参加社会保险,16.7万名事业编制的职工都将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确保今年年底前参保率达到100%。
职工纳入工伤保险后,享受和普通企业职工一致的待遇,包括医疗救治和康复期间的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待遇以及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其中,职工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例:2011年度为21810元,21810×20=4362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
此外,陈泰才指出,根据规定,依照规定应参保的此类单位,如未参保或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时,由该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老工伤”将一并纳入
根据今年工作的部署,除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外,机关公务员也将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成为广州公务员社会化养老改革的“第一步”。陈泰才表示,目前市人社局正在制定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有望最快在今年年底出台。
此外,陈泰才介绍,目前广州市不少事业单位都有“老工伤”,对于这个群体,只要所在的单位认定其为工伤,今后将一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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