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最低工资升为850元
省人社厅厅长欧真志在发布会上介绍,这次企业最低工资调整,提高幅度适中,全省平均提高18.6%,其中第一类提高18.2%,增加200元;第二类提高19.6%,增加180元;第三类、第四类分别提高17.3%、19.7%,增加140元。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
本次调整,将原来的五类标准减少为四类,取消了个别市辖县和县级市标准,采用全市统一标准。欧真志说,这符合区域发展变化的实际,有利于缩小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提高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吸引力,可望促进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他说,此次调整是改善民生的必要手段,意在提升劳动者幸福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建设幸福广东做出贡献。此外,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提高的失业保险金也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广州标准暂居全国第一
欧真志透露,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基于多方因素考虑。首先是2010年广东经济向好发展得以巩固,全省GDP预计增长12.8%,人均GDP预计增长11.4%。其次,近期物价上涨幅度较高,尤其是食品类涨幅,已达到8.7%,低收入者生活压力增大。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利于稳定就业,此前粤东西北部分地区的标准已低于湖南、湖北、四川等几个劳务输出大省水平。
据了解,北京、江苏等四地今年已先于广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北京涨幅达到20.8%,达到1160元。此次调整后,广州将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300元,目前为全国最高的标准。
焦点问答
最低工资线升了其他工资增长否?
人社厅称,广东正探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的长效机制
记者: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都在提高,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有无具体推进?
欧真志:最低工资标准是低收入者的一条保障线,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正常工资的增长,人社部门也会制订相应的工资指导线,并要求企业主动顺应职工需求,参照工资指导线价位,与工会、政府展开三方协商,适时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目前,广东省正在探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的长效机制。
记者:广东是用工大省。选择在农民工大举返乡过节之际公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有吸引他们返岗的用意?
欧真志:当然有。目前广东的缺工率为10%-11%,在季节性、阶段性缺工的正常水平内,缺工的企业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加工型制造业。此时公布提高标准,也充分考虑了当前用工的稳定性。收入是幸福的源泉,调高标准更重要的出发点,是增加劳动者的福祉。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
类别 月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地区
第一类标准 1300元/月 12.5元/小时 广州市
第二类标准 1100元/月 10.5元/小时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第三类标准 950元/月 9.3元/小时 汕头、惠州、江门市
第四类标准 850元/月 8.3元/小时 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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