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为了做好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使用、监督等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并根据资金需求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区债券规模。在地方政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从3月27日至5月22日,已先后代理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行26期地方政府债券,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1118亿元(见附表)。各期债券发行及二级市场交易平稳。
一、26期地方政府债券顺利发行
(一)投资者认同地方政府债券信用,各期债券发行利率与国债接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利率由市场化招标确定。由于采用了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的方式,投资者认为这相当于中央财政提供了担保,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信用等同于国债。参与投标的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在实际操作中也完全按照国债的信用等级进行投标和风险管理。从招标结果看,各期债券发行利率接近同期3年期记账式国债二级市场收益率,最大差值仅为9个基点(1个基点为0.01%),反映了投资者对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信用的认同。
(二)投资需求较为稳定,商业银行是主要需求方。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期限全部为3年,期限适中,与商业银行负债结构较为匹配,是商业银行进行资产配置的主要品种之一。从招标结果看,26期地方政府债券平均投标倍数(当期债券投标总量/招标总量)为1.58倍,投资需求较为稳定;最高达到2.1倍,与记账式国债相比也处于较高水平。
(三)发行情况反映了债券市场的正常波动。3月底至5月中旬,债券市场总体呈现先跌后涨的走势。地方政府债券跟随债券市场波动,在4月中旬以前发行利率略有上升、投标倍数略有下降,4月下旬以来表现出发行利率下降、投标倍数回升的趋势。
二、地方政府债券二级市场交易平稳
我国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按照记账式国债有关规定,招标结束后,承销团成员自行选择在两个市场进行债权注册,上市后在相应市场进行交易。由于商业银行是债券市场主要的投资者,并且只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和交易,加之机构间大宗交易是债券交易的主要形式,因此,银行间债券市场是目前我国债券托管和交易的主要场所。2008年末,记账式国债余额约4.5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量约4.3万亿元,证券交易所市场托管量约0.2万亿元。2008年银行间债券市场记账式国债交易量约3.6万亿元,证券交易所市场约0.2万亿元。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也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托管和交易,其托管、交易状况与记账式国债相同,主要集中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托管情况:截至5月22日,已发行的26期地方政府债券1118亿元中有1117.3亿元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余0.7亿元托管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其中新疆(一期)0.6亿元,安徽(一期)0.1亿元。
交易情况:截至5月22日,已上市交易的22期地方政府债券(949亿元)共成交约379.2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约378.61亿元,证券交易所市场成交约0.59亿元。证券交易所市场成交中包括竞价系统成交0.19亿元,大宗交易平台成交0.4亿元。两个市场基本上以票面价格成交,成交价格随债券市场波动而波动。例如4月24日上市交易的江苏省政府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最高结算价格为100.289元,最低结算价格为99.955元。
地方政府债券托管量和交易量集中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状况和记账式国债情况基本一致,属于正常现象。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竞价系统交易仅仅是地方政府债券总体成交量很小的一部分,并不反映地方政府债券的整体交易情况。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在我国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展代理发行工作以来,财政部多次召集承销团成员座谈,认真研究投资者建议,向社会公布了半月度代理发行计划,实施了多期债券合并招标,提高了发行透明度和发行效率,降低了承销机构操作压力。
今后,财政部将在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基础上,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提高发行效率,促进地方政府债券平稳发行。
附表: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截至5月22日)
债券名称 |
招标日期 |
发行面值 |
发行利率 |
国债二级 市场收益率 |
投标倍数 |
新疆(一期) |
3月27日 |
30.00 |
1.61% |
1.60% |
2.07 |
安徽(一期) |
3月31日 |
40.00 |
1.60% |
1.62% |
1.78 |
河南(一期) |
4月3日 |
50.00 |
1.63% |
1.61% |
1.53 |
四川(一期) |
4月7日 |
90.00 |
1.65% |
1.63% |
1.49 |
重庆 |
4月10日 |
58.00 |
1.70% |
1.69% |
1.48 |
辽宁(一期) |
4月13日 |
30.00 |
1.75% |
1.69% |
1.45 |
天津 |
4月13日 |
26.00 |
1.78% |
1.69% |
1.52 |
山东(一期) |
4月15日 |
30.00 |
1.80% |
1.74% |
1.51 |
江苏 |
4月17日 |
84.00 |
1.82% |
1.81% |
1.47 |
吉林(一期) |
4月22日 |
30.00 |
1.82% |
1.79% |
1.61 |
青海 |
4月22日 |
29.00 |
|||
青岛 |
4月22日 |
11.00 |
|||
湖北(一期) |
4月22日 |
50.00 |
|||
河北(一期) |
4月29日 |
40.00 |
1.80% |
1.76% |
1.59 |
陕西(一期) |
4月29日 |
36.00 |
|||
内蒙古(一期) |
4月29日 |
30.00 |
|||
黑龙江 |
5月8日 |
30.00 |
1.77% |
1.78% |
1.77 |
云南 |
5月8日 |
84.00 |
|||
浙江 |
5月8日 |
40.00 |
|||
大连 |
5月13日 |
10.00 |
1.71% |
1.75% |
2.10 |
四川(二期) |
5月13日 |
90.00 |
|||
湖北(二期) |
5月13日 |
31.00 |
|||
广西(一期) |
5月22日 |
35.00 |
1.67% |
1.60% |
1.39 |
北京 |
5月22日 |
56.00 |
|||
上海(一期) |
5月22日 |
40.00 |
|||
河南(二期) |
5月22日 |
38.00 |
|||
合计 |
|
11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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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国债二级市场收益率取自招标前一日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
2. 投标倍数=当期债券投标总量/招标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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