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公司因涉嫌犯罪,公司帐户被公安机关冻结,公司运作瘫痪,导致拖欠160多名员工工资奖金150多万元。案件诉至法院,天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应对:一是迅速展开调解工作,促成用人单位同意在30天内分两期支付所有的工资及奖金,劳动者同意放弃经济补偿金的追偿。二是做好维稳控制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加强与公安、劳动仲裁、维稳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解封账户用以发放劳动者工资。四是正确履行司法职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高质的司法服务。立案后法院第一时间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天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完成160多份调解文书的制作工作,并于第二天将调解书和第一期工资款项发放到劳动者手中;在公安机关解封账户后一周内为劳动者发放剩余全部工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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