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云表示,未来3~5年内,广东将逐步调整降低直至取消公立医院15%以下的药品加价率,转为收取医师服务费,以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出现的收入损失。
于是,不少公众纷纷议论:这边厢刚刚取消“医院药品加价”,那边厢便迫不及待地要收取医师服务费来弥补这块损失,有“换汤不换药”之嫌。
假如医改仅仅是收费换了个名头,其他一切照旧的话,医改求解公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初衷难免遭遇落空,而公众自然也难免要对“换汤不换药”式的医改产生质疑。
公众迁怒于医师服务费的心理固然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是,假如就此把不满和怒火全部泼向医师服务费,显然是找错了靶子,甚至是在把无辜者当作“替罪羊”。事实上,以药养医的机制长期以来一直都是医疗体制的痼疾所在,医药不分的现象,不仅使得医院药品加价这一明显不合理的现象反而成了大行其道的潜规则,同样也使得药品回扣有了滋生的土壤和空间。不难设想的是,只要医药之间继续纠缠不清、混为一谈,缠绕了过多身外之物的医疗就不可能被真正厘清,医改的成功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角度来看,取消药品加价,至少代表着医改的正确方向。
或许有人会说,取消“药品加价”凭什么加收医师服务费呢?事实上,“药品加价”这一明显不合理的现象之所以会成为得到官方认同的规则,其背后的原因恰恰在于医院的运营成本一直以来缺乏实质意义上的承担者。然而,医院的运营终究不可能是“无米之炊”,当财政的支付对于不少医疗机构来说仅够发退休医生的退休金时,医院的运营成本显然只能来自于其他的渠道,“药品加价”之类的养医手段也就应运而生了。于是,在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没有其他来源保证的前提下,取消“药品加价”,这部分费用显然不可避免地要以其他的形式呈现,医师服务费只不过正好出现在了这个不恰当的场合罢了。
按理说,医师服务费其实本该名正言顺,正如任何从业者都靠自己的技术和本领吃饭一样,医生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其医疗技术显然也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既然如此,医师服务费本身至少无可置疑。但是,公众的担心也并非没有道理,假如医师服务费被作为“药品加价”的替身,不仅是将医改儿戏化,当医师服务费只为弥补取消药品加价的亏空时,没有按照医疗服务本身价值定价的医疗服务费,其实也并未真正尊重医务工作者的劳动。如此医改,也只是停留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
基于上述视点,当原本合理的医师服务费承载了过多“身外之物”,甚至不得不背负起“药品加价”的原罪前行时,尚未举步,其实已然维艰。从这种意义上看,无论是公众还是医护人员,甚至是医疗机构本身,其实都更期待医改能够成为一次重生,而不仅仅是一场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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