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上限或升至7542元/月
2010-01-15 17:22:59 作者:郑佳欣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日前开幕的广州市人大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市职工年人均工资达45251元,增长12.6%。按惯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每年都要根据工资水平相应调整。专家表示,照此测算,7月1日起,2009年度公积金月缴存最多可提高至7542元。
按照目前广州市的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20%,单位及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要被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公积金的每月缴存额实行上限“封顶”,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的五倍,按公布的最新数据计算,即3771×5=18855元。
假如单位和职工都执行20%的最高缴存比例,那么7月1日起,新一个年度广州市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每月缴存基数最多可达18855×(20%+20%)=7542元,比现在实行上限提高844元。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确切数据,应该以统计局稍后公布的为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将在6月30日前正式公布“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通知。
按照目前广州市的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20%,单位及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要被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公积金的每月缴存额实行上限“封顶”,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的五倍,按公布的最新数据计算,即3771×5=18855元。
假如单位和职工都执行20%的最高缴存比例,那么7月1日起,新一个年度广州市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每月缴存基数最多可达18855×(20%+20%)=7542元,比现在实行上限提高844元。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确切数据,应该以统计局稍后公布的为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将在6月30日前正式公布“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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