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791元/月,调整标准从9月1日起实行。与此同时,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将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提高。
一年多后,广州市失业保险金再度上调。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今日发出通知,从9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5%,统一上调至791元/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上调的范围涵盖了包括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等四个地区。据悉,上次全市失业保险金额度上调在2008年1月1日,当时上调范围仅限于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等外的本市地区,上调后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88元/月。通知中强调,如果按新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比新标准低的,将按照该标准执行。
据了解,自去年4月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860元后,到现在还未再提高最低标准。今年初有权威人士也表示,年内有望上涨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不会变动。与上一次上调失业保险金相似的是,此次调整也在最低工资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做出的。如果按照80%的比例倒推,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等四个地区在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升至988元。
此外,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还发出通知,调整农民制合同工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即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原为12%)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后每多参加失业保险一个月加发比如一名农民工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200元,该农民工参保一年后失业,本月起可一次性领取240元生活补助,而此前其只能领取144元,参保满一年每超一个月也比以前多领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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