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发放其他电子身份凭证
据广州市信息办总工程师吴奇泽介绍,粗略统计广州市各类社会公共服务电子凭证约有20种,各单位重复发卡,一方面造成了资源浪费、行政成本增加,另一方面也让市民倍感不便,出门经常“周身都是卡(证)”。
而将于下月实行的《办法》,明确提出劳动保障、人事、民政、卫生、教育、交通、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残疾人保障、公积金管理等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在其提供公共服务时应用社会保障卡。今后广州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将不再发放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其他电子身份凭证。
吴奇泽还介绍说,接下来社保卡还将整合住房公积金卡,目前已经可以查询,接下来还将与相关业务部门,研究用社保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可行性。
非户籍人员也可申领社保卡
据悉,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对象主要为本市户籍人员,此外也包括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如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户籍不在广州市的人员。
由于社保卡将整合纳入各类社会保障服务,涉及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各类私人信息,因此用卡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备受关注。对此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办法》强调了持卡人的信息保护,要求不能将持卡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据介绍,社保卡具有健全的密钥体系,对卡内信息进行分区管理,对不同服务部门采用不同密钥,各部门只能查询到授权本部门使用的信息,保障了持卡人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同时,账户密码、相片识别等也为社保卡加上了多重保护。
若市民不慎遗失“社保卡”,可通过24小时电话热线12343及时报失,并可于全市258个服务网点进行书面报失,挂失及申请补领手续完成后,7天内即可领取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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