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朱某为某广告公司所聘用,在该公司与某传播公司合作的工程中工作,2007年10月,朱某在上述工程中发生工伤,并被鉴定为玖级伤残。因某广告公司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故朱某向劳动争议仲裁提出申诉,仲裁委裁定某广告公司需承担朱某工伤保险待遇,某传播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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