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昨宣布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将城镇平均低保标准从355元提高到398元,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271元提高到303元,并相应地按当地低保标准1.2倍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
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表示,这已是广州第5次统一调整城镇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平均升幅12.33%。
政府多出七千多万
增加覆盖两万群众
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朱建华表示,新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将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面,预计有8000多城乡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低保救济,有2万多边缘困难群众进入低收入困难家庭,直接享受政府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优惠减免政策。此次低保标准提高后,广州市级财政每年将多支付1700万元,区、县级市将多支付5770万元。
记者了解到,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后,不仅直接增加了困难群众的救济金,也促使与低保标准相关的基本医疗、分类救济、五保供养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水平相应提高。此举可谓向全市低收入群众派上了大大的“红包”。
杜绝“开着宝马领低保”
广州市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直处于全国、全省前列。2009年广州市民政局和广州大学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结合本地现行物价水平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测算,调查及测算结果显示,应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李治臻解释说,低保金中的大头是食品支出,广州去年测算出来的城镇基本食品支出是每人每月207.77元,其他的必需品花销大概是200元,加起来是407.77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确定后,广州还将在今年3月底出台具体的认定制度。李治臻坦言,建立认定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开着宝马领低保”等骗保问题的出现。实物收入如何计价等问题届时也将得到解决。
记者在新标准中发现,广州各区的城镇低保标准从355元到410元不等,而农村的低保标准在250元到335元之间,城乡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李治臻表示,广州一直坚持缩小农村和城市的低保差别,加快城乡一体化。“我们原来的目标是2012年城乡差距达到70%,这个目标在2009年就实现了。按照最新的低保标准,城乡差距已经缩小到了76.4%。”
农村低保3个月提两次
李治臻说,虽然2009年10月广州市刚刚调整过农村低保标准,但今年还是决定再次与城镇同步提高农村的低保标准。李治臻表示,各区之间的差别是经济社会发展等历史形成的,统一的话要有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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