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一般在3月发布
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关系到劳动者目前乃至退休后的切身利益,往年一般都是3月发布。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是政府部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全市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以及法院在判定突发事件如工伤、车祸等对受害人给予经济补偿时的参考依据。
目前,一些退休工人对此非常关注,因为这也关系到退休工资的计算标准。有退休人员表示,由于2009年的数据迟迟不发布,自己的工资计算标准只能以2008年的基数为准。
全国性数据尚在评估中
对于推迟的原因,北京市统计局表示,目前全国2009年劳动统计调查数据尚在评估中,按照统计数据发布规定,在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全国数据之前,各省市不得提前公布数据。因此,北京市2009年劳动统计数据将在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后对外公布。
据介绍,为合理反映北京职工平均工资,从2006年开始,北京市统计局在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劳动统计年报之外,开展了对全市私营单位的调查,因此,2006-2008年北京市劳动统计年报数据在经过与市属相关部门共同评估后即可发布,发布时间通常是次年3月下旬。
前年职工平均工资44715元
对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低保金发放等问题,市统计局表示,在北京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后,相关部门会确定相应的新标准。对于比2008年高出的部分,将会在今后的发放中补足差额。
职工平均工资是地方政府部门、各单位以及百姓普遍关注的统计指标之一。2008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
据了解,职工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组成。按照国家劳动统计制度规定,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职工工资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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