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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贫困人员无钱治病可以申请慈善医疗救助

2010-09-06 08:05:3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广州慈善医疗救助目前是首次实行,首笔资金是由去年广州慈善日的善款筹集急而来,共计1.0451亿元。为规范捐款的管理和使用,用好这笔钱,由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共同制定《广州市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试行办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是对现行救助体系的一大补充。慈善应急救助是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突发灾害而致医疗困难或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给予的临时救助,是对政府应急救济及其他专项应急救助的补充。

  本市户籍、外来工、大学生均可申请

  “本市户籍人员;正在本市工作并在本市连续交纳二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正在本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大中专学生”三类人群,如果“患重大疾病,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经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后,仍然困难的,可以申请慈善医疗救助”。

  同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突发灾害造成医疗或家庭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也可申请慈善应急救助。

  外来工、外地户籍大学生与本地户籍人员一样,可以享受广州慈善医疗救助!昨天下午,广州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广州市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指出,本市户籍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外地户籍大中专学生都可以申请广州慈善医疗救助。

  医保之外可再申请慈善救助

  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是对现行救助体系的一大补充。《办法》中所称慈善医疗救助是本市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专项救助的补充。《办法》中的慈善应急救助是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突发灾害而致医疗困难或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给予的临时救助,是对政府应急救济及其他专项应急救助的补充。

  救助金直接汇入医疗机构或救助对象的银行账户

  市慈善会应在收到区(县级市)慈善会报送的申请人资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同意救助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救助款;不同意救助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退还申请资料。慈善医疗救助金由市或区(县级市)慈善会直接汇入救助对象正在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或汇入救助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

  每人每年受助不超3万

  《办法》规定,慈善医疗救助标准原则上为每一救助对象在一个慈善医疗救助年度内不超过30000元。慈善医疗救助年度的起止点与救助对象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年度保持一致,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按自然年度计算。

  慈善应急救助标准按申请人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人数,每人累计发放不超过灾害发生地3个月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或按紧急救治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0元的医疗救助金。本办法所列慈善医疗救助和慈善应急救助标准是市、区(县级市)慈善会对救助对象的累计救助金额。救助标准视救助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救助金使用情况要公示

  《办法》规定,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金来源包括:社会捐款;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可以用于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的其他资金。市、区(县级市)慈善会应当建立慈善医疗和慈善应急救助金专户进行管理,滚存使用。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金必须全部用于慈善医疗救助和慈善应急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审查和监督,其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关键词: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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