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按照该《办法》,深圳将于12月正式运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就社会各界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主题,《办法》明确,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不再区分户籍与非户籍情况,规定户籍与非户籍职工及其单位都要按照《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占5%到20%之间自行确定。据介绍,《办法》在制度规范层面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进行创新:一是强化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属性,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安居型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二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及运作制度。明确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决策中建立备案、备查制度;公积金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运作系统,受委托银行挪用住房公积金或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考核后不合格的可解除合同。
此外,许勤还指出,深圳是国家第一个创新型城市,也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在新形势下,国内外竞争环境非常激烈,进一步加强深圳的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迫切。许勤还对近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工作做了部署。
关键词: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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