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吉林省财政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吉林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下半年,全省各级财政将筹措安排资金约12亿元(含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惠及民生。
从7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月人均190元提高到214元,全省人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150元提高到170元;城镇低收入住房特殊困难家庭被纳入租赁补贴范围,同时,适当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年人均850元提高到1200元,全省人均补助水平由年人均700元提高到760元;全省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保障平均标准由年人均2200元提高到2700元,分散供养人员由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1700元。
下半年,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全省失业保险金水平也将有所提高;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上半年已印发0.4亿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券的基础上,下半年还将再印发0.4亿元培训券。同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下半年将全面启动——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指导服务、慢性病防治指导服务、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今年达到全省人均15元。
据悉,国庆节前,全省还将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发放庆祝建国60周年一次性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100元。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