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要真正做到普惠式,核心在于政府财政的兜底支付。既然中央痛下决心推行“新农保”,相信中央财政承担的部分肯定能够得到保证;至于“集体补助”,这在很多贫困地区基本将等于零。所以,地方财政能否同样保证支付,以及财政补贴如何与“个人缴费”挂钩,就是“新农保”政策中最为值得关注的两个问题。
8月4日上午,国新办召开了今年上半年中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毋庸讳言,农民能够和城里人一样,平等地享受到“国民待遇”,将是国家之福、民族之幸。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养老问题,整个社会的发展就永远是跛脚的;社会的健康发展,必须以大力弥补国民福利上的短板欠账作为前提。虽然真正平等意义上的国民养老保险并非短期内可以一蹴而就,“新农保”必然会与新农合一样,无论在筹资水平还是支付水平上,都只是一个低水平的起步,但立即行动永远都比无望等待要好,因为很多的农民同胞是等不起的。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有了农民养老保险的试点,但它一开始选择的方向就决定了其停滞消亡的结局,这也是“老农保”根本不为人知的原因。改“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新旧农保的最大区别。
“新农保”要真正做到普惠式,核心在于政府财政的兜底支付。既然中央痛下决心推行“新农保”,相信中央财政承担的部分肯定能够得到保证;至于“集体补助”,这在很多贫困地区基本将等于零。所以,地方财政能否同样保证支付,以及财政补贴如何与“个人缴费”挂钩,就是“新农保”政策中最为值得关注的两个问题。
其一,“新农保”如果采取地方财政直接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的模式,那么农民能否受惠,则直接取决于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如何确保地方财政不会克扣挪用中央财政补贴,又如何保证地方财政会充分安排资金用于“新农保”支付,将是最为关键的所在。此外,“新农保”的发放方式,同样需要一个完善的方案设计。
其二,普惠式“新农保”强调的政府兜底,如何与作为保险制度核心的“个人缴费”挂钩,也是决定“新农保”政策公众评价好坏的关键因素。倘若获得基础养老金必须以农民“个人缴费”作为前提,那么“新农保”的推广特别是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将会异常艰难,当然更难获得农民好评。因此有必要强调,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金与农民自愿缴费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在推广环节脱钩——即使农民不愿缴纳或无钱缴纳养老金,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金发放也不应该受到影响。正如完全平等的“国民养老保险”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以农民个人缴费为基础的健全“新农保”制度也不可操之过急。无论挂钩强制在出发点上多么善意,也是对普惠式的背弃。
一言以蔽之,普惠式“新农保”应该是无条件的政府兜底。一方面,农民获得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应该排除所有的强制挂钩,而只取决于一个年龄门槛;另一方面,农民拥有按时足额获得养老金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对之进行截留或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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