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省2009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568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医保人数为2556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数为2012万人,已经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4100万参保任务,总体参保率接近90%。
据了解,2009年广东省以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以及三项统筹为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医保扩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参保人数比2008年增加1017万人,增幅28.6%。
2009年9月,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代表省政府与各市签订协议书,提出“确保2009年年底前,将所有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10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到2010年底前,将所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10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到2011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三个确保”硬指标。目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顺利。截止到2009年12月底,我省共帮助49.1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58502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考虑到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模式和办学特点均与高等学校相近,学生个人参保负担较重,为进一步保障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的健康水平,2009年广东省出台《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在广东省就读的280万各类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标志着广东全民医保工作又迈出历史性一步。
目前,广东省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已经分别提高到不低于80%和55%,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0万元和6万元,今年还将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同时,进一步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有效减轻参保人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全面推进门诊统筹,保障模式由原来的“保大病为主”逐步向“大小病兼顾”转变,全省共有17个地级以上市建立了普通门诊统筹保障,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低水平起步,逐步将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扩大医疗保险受益面。此外,我省积极探索拓展职工医保个人帐户使用功能,将个人帐户改造为“家庭帐户”,可供家庭成员开支医疗费用。
此外,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湛江、揭阳等9个地市已开展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积极融合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此措施既提高了保障水平,缩小了城乡居民医疗待遇差距,实现医疗保障均等化,又节约了政府行政资源,提高办事效率。其中,珠三角地区的惠州市和欠发达地区的湛江市是去年新增的城乡统筹试点,两市在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后,统筹层次进一步提升,在缴费不变甚至有所降低的前提下,待遇水平得到较大地提高,得到了城乡居民的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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