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_凯发娱乐

凯发_凯发娱乐

今年全国27个省份已上调最低工资 上海1120元居首

2010-08-18 17:43:0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昨天,青海宣布于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成为今年第27个确定上调最低工资的省份。


  自2月1日江苏率先上调最低工资,半年已过,全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份已有27个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仅甘肃、广西、贵州、重庆没有公布最低工资调整方案。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上海市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北京市为11元,海南最低工资平均增幅达37%,位列全国之首。


  海南四川西藏等增幅达3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通过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因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人社部2008年11月发出通知称,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就此原地“趴”了近两年。


  随着经济形势好转,江浙沪等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自今年2月开始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金鑫认为,“民工荒”促使当地加快调整最低工资。


  据公开资料统计,至少有20个省份涨幅超过20%,这在中西部和东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明显,而海南、四川、西藏等地增幅达30%。


  最低工资金额东部地区领先


  从最低工资金额上看,东部地区仍明显处于领先位置。其中,上海以及广东广州、浙江杭州等地的最低工资均在千元以上。


  从调整频率来看,经济发达地区调整相对频繁,上海今年已是第17次调整,除2009年外,每年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天津已是14次上调,深圳18次上调,而其他地区基本保持在5至7次间,基本每两年调整一次。


  分析


  上海第17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自今年4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上调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8元调整为9元。


  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除2009年未作调整外,今年是第17次调整。而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达到16.7%,涨幅相对较大,增加数额也为历来之最。


  【专家分析】


  上海以1120元工资居全国最低工资标准首位,对此,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分析认为,上海的人均GDP在全国来看都处在较高水平,消费价格水平较高,同时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在全国数一数二,根据规定要求,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诸多因素,所以上海应该处于前列。


  广东增幅历年最高吸引工人


  广东省自5月1日起调高该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超过21.1%,据当地媒体称,此增幅为历年最高。


  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


  【专家分析】


  “由于整个基数较低,所以即便涨了20%,实际上水平相差并不太大,关键要看调整以后的水平”,孙群义认为,广东此次大幅度的调整,也不排除要与江浙等地比拼留住工人的因素,但目前发达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正逐步趋同,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逐步接近。


  而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也在大幅提高工资标准,对此孙群义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双向的,当地政府需要在劳动者与投资者之间找一个平衡点,既能吸引劳动力,又能留住投资者,这是非常关键的。


  海南增幅37%位列全国之首


  海南省从今年7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00元,具体调整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2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适用于琼海市、儋州市;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6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9元,适用于除一、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市县。


  此次调整后,一类地区增幅31.7%,三类地区增幅高达41.7%,平均增幅达37%,位列全国之首。


  【专家分析】


  对于海南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增幅第一的位置,孙群义指出,首先由于此前海南的最低工资标准较低,即便是30%以上的涨幅也才达到830元。


  海南如此高增长,中央批复了批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计划,各方面都有较多资本进入,致使物价较快上升,海南此番调整也是综合这些因素考虑。


  但孙群义也表示,由于最低工资标准整体水平并不高,因此,调整后金额的差异并没有幅度的差异这么明显。


  大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涨幅超20%


  今年各地陆续对最低工资进行了调整,上海、广东等多地出现了历来最大涨幅。


  根据已公布的数据,无论是北京、河北、辽宁、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或是中部的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还有四川、云南、西藏、陕西、宁夏、新疆等地,此次调整的涨幅均在20%以上。


  【专家分析】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认为,此前最低工资标准还是2007、2008年的时候调整过的,根据《最低工资》要求,最少两年之内调整一次,最低工资应当有平均工资的40%到60%。


  他认为,由于去年金融危机,企业员工“抱团取暖”,各省份基本都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经济形势不错,相对来说,最低工资标准较低,社会上也有很多同样的声音希望加快工资调整,今年年初时,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也曾多次提出要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所以这次调整是一次恢复性增长,“也就是把去年没涨的补回来”。孙群义提到,这也是最低工资较快“归位”的过程,“达到应该达到的水平”。


  对于20%的涨幅,孙群义认为这并不意外,根据文件,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也与GDP涨幅较快等因素有关。


  孙群义提醒,增长比例固然可以参看,但更重要的是其结果,由于我国最低工资标准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所以即便是增长20%,在最后的数额上体现也不会很多。

 

 

  广西贵州甘肃重庆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四省份均称:


  方案已有均在审批


  目前,尚未正式向社会公布进行最低工资调整的省市区有广西、贵州、甘肃、重庆。


  昨日分别致电广西、贵州、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厅均表示上调方案已出,正在审批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具体调整方案已有,很快就会出来,但未透露此次上调的金额和幅度。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罗主任表示,贵州省人保厅已制定好调整方案,目前正在等人保部审批,今年年内能够出台。


  据《重庆晚报》此前报道,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早在5月份就曾表示,重庆市计划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调整方案已研究制定完成,正在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批过程中。记者昨日联系该局未能接通电话。


  甘肃省相关部门也曾在今年5月对媒体表示,该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目前当时已在进行前期测算准备工作,年内将出台具体调整方案。据《兰州晨报》7月中旬报道,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目前正在紧张进行中,全部工作完成后将由省政府批准发布实施。
 

关键词:最低工资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合作伙伴/友情链接 更多链接
  • 广州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 陆逊梯卡华宏眼镜有限公司
  • 南海渔村有限公司
  • 太平船务(中国)有限公司
  •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白云机场
  • 市一医院
  • 益普索
  • 广州胸科医院
  • 皮肤病防治所
  • 庄姿妮
  • 远洋宾馆
  • 中石化
  • 广州中医医院
  •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广州远洋大夏
  • 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 斯必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捷高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 阿乐斯绝热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爱立信
  • 百事可乐
  • 保利物业
  • 地中海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 广百集团
  • 广东发展银行
  • 广东省中医
  • 广东珠江影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广钢mba塑料新技术有限公司
  • 广药集团
  • 广州国光电器有限公司
  • 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 广州生力啤酒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 广州市商业银行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
  • 英国博斯国际有限公司
  • 康妮雅(国际)有限公司
  • 流花宾馆
  • 鲁班公司
  • 陆逊梯卡华宏眼镜有限公司
  • 南海渔村有限公司
  • 熊猫国旅
  • 英国博斯国际有限公司
  • 越秀交通有限公司
  •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 中国民生银行
  • 中国南方航空
  •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信合
  • 中国银行
  • [法律网站] 国务院法制办 广州劳动保障信息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司介绍 | 使用指南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企业邮箱登录 | 客服电话:020—83647409

    版权所有 广州英之略劳动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2-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粤ICP备05025511号 域名信息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