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截至目前,2010年北京市药品公开招标任务已经完成。今年10月底,北京市二级及以上的公立非营利性医院以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将实现同城同价,且药品平均降价16%。全年向市民让利30亿元,超出了集中采购初期制定的向社会让利26亿元的目标。
据北京市卫生局介绍,参加2010年北京市药品公开招标的药品共计13614个,通过竞争6205个药品中标,中标率为45.58%。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执行中标结果。北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表示,将培训医疗机构使用政府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并给予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合理的倒库换货过渡期,避免短期内大量换货造成的药品缺货情况,10月底将基本实现同城同价。
如何避免同城不同价
取消分组招标,全市统一采购
过去,北京的药品虽然也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但实行的是分组采购,医疗机构按照归属不同被分为部属、市属等6个组,每个组单独开展集中采购。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药品,需在6个组分别投标报价,所以导致不同的医院之间药品价格有高有低,同城不同价。
为避免评标工作受到外界干扰,本次药品评标工作在北京市建委建筑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实行全封闭评标,配备专职人员,对所有进入评标现场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安检,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别对资格审查、企业报价、评标议价等关键数据进行刻盘封存;对专家抽取、评标、议价等重点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对集中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
北京市卫生局副巡视员郭晋和介绍说,这次政府取消了过去6组招标的采购方式,将6组合一,将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管理,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采购平台,统一药品价格。今后,市民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时首次实现价格统一。如果市民发现有医疗机构没有执行同城同价的行为,可向卫生部门举报,卫生部门将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开展调查,并予以处理。
目前,军队医院也已经完成药品的招标采购工作,北京市已与总后卫生部和武警总部达成协议,实现军、地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目录联动、机制联动、工作联动”,互相比对药品价格,执行低价,做到同城同药同价。
怎样挤掉药价水分
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为降价采取三重比对
北京市今年在药品招标中取消了中介,首次由政府直接与药品的生产厂家“谈判”,甩掉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利益环节、削弱医院选择中标药品的暗箱操作,挤压药价中的水分。同时,郭晋和表示,集中招标采购首次采取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直接报价的方式进行,有效减少了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挤压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水分。同时,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中标企业的集中度,优胜劣汰,引导企业降低价格。
为实现合理降价的目标,采取了三重比对、两次限价、一一对应的措施,挤压药品价格水分。相关部门共收集整理了驻京部队、药品经营企业、全国中标价格3个系统的80余万条药品价格信息,与全市投标品种进行了比对;针对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存在价格虚高问题的药品,采取一一对应、精确打击的措施,均按照核实后的价格进行限价。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执行“质量优先”的原则,避免假劣药品流入北京市场。在资格审查工作中,严把产品资质审核关,严格落实“三个不准”的要求,即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企业不准参与招标、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不准参与招标、质量抽验不合格的品种不准参与招标。本次药品招标共23个企业72个品种被取消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
据介绍,此次药品招标,并非哪个制药企业出的价格最低就一定入选,药品质量和供货保障是第一要素。中标企业集中度大幅提高,规模大、质控好的企业中标率明显高于上一次公开招标的水平,销售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品种中标率高达72%。
各类常用药品降价,百姓得实惠。在上年度采购金额靠前的30个产品中,27个产品本次中标,在价格上均有不同程度降幅。这27个产品的年采购额均在3000万以上,最高的达到3亿以上。
怎么防止药品短缺
低价短缺药无需竞价,中标不供货将取消资格
为解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特别是急救、抢救等药品短缺问题,鼓励企业生产、经营此类品种的积极性,满足广大群众使用低价普药的需求,防止出现企业因价格低中标不供货的情况,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短缺药品目录》、《低价药品目录》。
对于那些1元钱以下针剂、1角钱以下胶囊等低价药品,不采取公开竞价招标而是企业直接挂网报价。此次共有418个企业的2284条产品信息符合要求,形成了北京市2009年低价药、短缺药成交品种目录。包括临床长期短缺的人凝血因子VIII、纤维蛋白原等血液制品,也有受到群众欢迎的乳酶生、去痛片等低价药品。
据了解,过去在进行药品招标采购时,一些企业为了挤压竞争对手,恶意投标,以低价中标之后,却减少产量,不为医院正常供货,导致“招必死”。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说,这次各有关部门将对中标药品采取一系列的监督检查,低于成本价格恶意投标,扰乱市场秩序;不配送或不按时配送,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的产品,全部列入不良记录并进行网上公示,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中标资格,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申请,全市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产品。
毛羽强调,公布药品中标结果后,医疗机构将通过政府平台采购中标药品。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及采购标外药品的医疗机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依托政府平台的实时临近平台,将完善中标品种的监督机制,实现政府对医疗机构用药的全品种监督、全程监督、实时监督和联合监督。
据介绍,此次集中招标采购针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不在此次招标采购范围之内。所以零售药店的药品不执行同城同价政策。但是从深层次来看,医院药品价格的统一和降低也将会对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体系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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