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投入成效如何?基本药物制度将如何完善?公立医院改革如何推进?……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委负责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联组会上,针对新医改中的热点问题逐一给予了回应。
基本医保如何跨越城乡间的“鸿沟”?
问:目前城乡和地域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差别较大,医保制度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在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方面有何打算?对进一步提高医保水平有何措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间确实存在制度分设、城乡分割、管理分离、资源分散等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人口流动规模越来越大,这些矛盾越来越凸显。
对此,国务院相关部门在推进医改的过程中切实注意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和协调安排各项医保制度。目前主要采取了几个方面的措施:在参保管理上,尽可能打破城乡的界限,如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自愿选择参加就业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在政府补贴标准上,对城乡居民医保都规定了相同的政策,中央财政的补助对中西部地区一律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
在待遇水平上,注意三项制度水平的统筹安排。职工医保的大病和住院报销比例今年达到75%。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今年基本上也能达到60%,和职工医保的差距在缩小。
在相关的管理服务上加强城乡衔接,比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同步推进门诊统筹,推进医疗费用及时结算时也进行了统筹安排。此外,还初步建立了城乡政策一致的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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