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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为1140元

2011-01-06 08:44:5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一类地区达1140元超沪粤浙,仅比北京少20元居全国第二,发出“收入倍增”信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日宣布,从2011年2月1日起,上调该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上调幅度达18.75%。这次上调后,江苏成为新年继北京后第二个宣布上调最低工资的地区,也超过上海广东浙江成为全国目前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第2高的省份。这次上调后,南京等属于一类的地区月最低工资仅比北京的1160元少20元。目前全国几个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分别为广东1030元,浙江1100元,上海1120元。

 

  去年1月底,江苏在全国率先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新的江苏月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从2月1日起实行)

 

  地区新标准 比原标准增加增幅

 

  一类地区1140元180元 18.75%

 

  二类地区 930元140元 17.72%

 

  三类地区 800元130元19.4%

 

  新的江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从7.8元调整为9.2元;增长17.95%

 

  二类地区从6.4元调整为7.5元;增长17.19%

 

  三类地区从5.4元调整为6.5元;增长20.37%。

 

  比去年年初的上调幅度更大

 

  去年1月,江苏曾在时隔两年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当时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分别较调整前增长了12.95%、12.86%、13.56%。可以看到,本次调整的幅度更大,增收的决心更坚决。

 

  意义:

 

  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

 

  这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三大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收入。去年,我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全省就业形势也因此保持稳中向好,通过直接增加低收入职工的工资,可以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通劳动者。二是有利于吸引劳动力有序流动。在外来务工人员即将返乡之际,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职工队伍,吸引农民工就业,为企业年后开工提供相对充裕的人力资源。三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信号:

 

  大力实施“收入倍增计划”

 

  据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省政府2011年1月4日第一次常务会议的主要议题,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具体措施,也是大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积极信号。

 

 

  提醒:

 

  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公积金

 

  有关负责人提醒,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这意味着,今年和去年调整的口径是保持一致的,继续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执行一类地区标准的南京市区为例,2月1日后,最低工资上调至1140元,这个新标准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即养老(8%)、失业(1%)、医疗(2%),以及10元的大病保险费。按南京市区目前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1583元计算,一个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保费最低为184.13元,这样扣除社保费后,职工实际能拿到手的最低为955.87元。

 

  影响:

 

  春节最低加班工资水涨船高

 

  春节将到,最低工资新标准意味着最低加班费也将水涨船高。劳动部门提醒,今年春节加班,将按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

 

  按相关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以新最低工资标准中的一类地区每月1140元计算,日工资应为114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52.4元,比旧标准多了8块多钱。这样算来,春节假期的前三天劳动者要是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57.2元(52.4×300%),要是后四天加班,每天至少为104.8元(52.4×200%),加班工资应于3月底前兑现。

 

  ●是否所有人都能加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强制性政策,是用人单位必须执行的“硬杠杠”,但并不是作为企业增加工资的一项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同于工资增长指导线,也不同于工种(岗位)指导价,也就是说,只是提高工资下限,并非意味所有人加工资。

 

  ●单位拒不执行怎么办?

 

  尽管最低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但实际上仍有劳动者的月工资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为了保住“饭碗”,不敢站出来据理力争。省人社厅有关人士指出,如果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用匿名的方式到当地劳动部门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举报人保密。劳动部门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补发,还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刚退休能享受调整吗?

 

  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因此,居家、失业及退休人员不适用于此标准,另外,病假或请事假也可能拿不到最低工资。

 

  ●长期病假工资怎么算?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今年2月1日起新标准执行后,以一类地区为例,病假工资至少为912元。

 

  ●“包吃住”算不算进工资?

 

  比如大学刚毕业,目前还处在试用期,提供一日三餐和住宿,每月工资只有600元。老板说加起来肯定超过最低工资了,合法吗?

 

  最低工资就是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底线,低于这个底线就是违法。即使用人单位承诺包吃包住,也应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

关键词: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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