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社会保险国家标准制订工作启动会在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要求》两个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讨论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的具体措施。这意味着今后社保服务有了“国标”。
社会保险标准化分为硬件标准化和软件标准化。也就是把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用“硬标准”来衡量公共“软服务”,通过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标准体系,规范每个服务环节,使整个经办流程形成“管理有标准、岗位有职责、操作有制度、过程有监督、工作有评价、事后有考核”的科学管理体系,使经办服务不因人因事而异,一切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平公正,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补充,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评价、管理等领域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实现对关键环节和关键因素的有效监控,以标准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要求》由天津市社保中心牵头,部分省市社保中心参与研究制订。《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由上海市社保中心牵头,天津及部分省市社保中心参与研究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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