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前发行的老年人社保卡需到市医保局各直属分局办理业务升级手续,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用医保功能。这是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知的消息。
据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老年人社保卡医疗保险业务应用功能(以下简称“医保功能”)的要求,自2010年5月28日起,广州市医保局再增加了分批次逐步在今年发行的老年人社保卡(黄色版面)中增加医疗保险卡的记账与个人账户功能,对于2010年1月1日前发行的老年人社保卡需到市医保局各直属分局办理业务升级手续。
据悉,原老年人优待卡不具备医保功能,升级后该版老年人社保卡医保功能的应用与原医疗保险卡相同,有关医疗保险相关就医流程、就医手续及各业务表单、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开户银行及本人账户维持不变;2010年1月1日前发行的老年人社保卡需到市医保局各直属分局办理业务升级手续,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用医保功能。此外,社保卡在升级的10个工作日期间,老年人参保人需去医院看病或药店购药,仍然用原医保卡即可。
至于升级的具体时间,从2010年7月15日开始,在市医保局各直属分局办理老年人社保卡医保升级业务,原医保卡功能将由老年人社保卡取代。参保人可使用原医保卡密码到对应制发卡银行任一网点查询个人医疗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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