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打拼的外来工,有“量身定做”的医保了!笔者昨日从广州市劳保局获悉,广州将出台《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幅降低外来从业人员医保缴费,用人单位月缴55元,个人无须缴费便可享受医保待遇,一年最高可报销29.5万元,保大病的同时,外来工也可以享受到普通门诊待遇。
5月,广州市出台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参保人员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管理办法》,让76万在广州拼搏并参加市本级统筹养老保险的外来工,享受免费异地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昨日,广州市再为外来工报佳音,广州市劳保局局长崔仁泉表示,外来工医保政策施行后,将惠及广州50万未参保的外来工。
《通知》明确,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对于流动性较大的外来从业人员,用人单位也可按《通知》的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根据规定,参保人住院起付线为普通职工医保的50%,报销比例为普通职工医保的80%,且普通门诊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300元。广州市劳保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介绍,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实施后,预计每年医保基金将多支出17亿—20亿元。
《通知》明确,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办法从8月1日起施行,新参保的外来从业人员,在8月办理手续后,9月缴费,因此最早10月才能享受待遇;而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人员8月办理转换手续后,9月开始按照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保享受待遇。由于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保主要在于“保当期”,因此参加该医保的缴费年限不计算在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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