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年报销拟提至13万
据透露,原财政安排的公费医疗经费截止至2009年8月;从2009年9月起,各级财政按学校隶属关系,以当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标准,对参加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据悉,参保学生在普通门诊待遇方面,到选定门诊选定医院就医以及经批准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时,所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由所在学校按不低于90%的比例报销。在非指定普通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由学校按原保障办法自行确定报销标准。
参保学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一个社保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2009社保年度为90730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透露,近期拟对方案进行调整,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届时最高报销额度可达136080元。
本学期参保可保14个月
鉴于本市大中专学生今年参保延迟,原本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参保可追溯到今年7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而2010年开始转为按学年度参保,广州市计划明年将学生参保年度调整为学年度,2008年考虑延长参保缴费年度,即从2009年7月1日~2010年8月31日,“因此,这个学期完成参保的学生可以享受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的超长待遇期,达到14个月”。
经费补偿可增加20元/人
据了解,有些学校不愿意参保,反映普通门诊包干经费为40元/人·年不够用。对此,张学文表示,经大量调研和测算,在“因病施治”的前提下,大中专学生普通门诊包干经费40元/人·年是够用的,2008年试点的实践也验证了此测算结果。
“有些学校小,人少,共济水平不高,对于确因参保学生病情需要造成的包干经费超支,我们将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给予合理的经费补偿,但最高标准拟控制在60元/人·年以下。”张学文表示,60元以内的补偿是一个弹性互动的空间,医保部门不会因学生参保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他表示,有些学校误以为超出的部分会让学校进行补偿。
大学生居民医保住院医疗待遇
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标准(元) 共付段分担比例统筹基金 个人支付
一级 150 80% 20%
二级 300 70% 30%
三级 600 60% 40%
【答疑】
校外就医不会降低报销比例
问:已参加商业保险还能参加居民医保吗?
答:两者并不矛盾,可以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商业保险。
问:去校外的非指定医院发生的费用,如何保证报销比例不要太低?
答:校外就医大多发生在假期、实习期间,以及需要转诊的情况下,报销比例虽然由学校决定,但是必须报医保部门备案通过,原则上是不能低于公费医疗时期的报销比例。
问:甲流在校园内发生,如何制约和监督学校为降低医疗成本而给学生放假回家治疗的行为?
答:强制大中专生参保就是为了防范风险。治疗甲流,广州有优惠政策,将会放宽掌握,进行特殊处理,但如果不参保就没有机会享受了。
问:为何要强制大中专生参加居民医保?
答:经过2年的试点实践,强制参保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广州学生今年参保任务仅完成1/4
大中专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每人每年缴纳80元,各级政府资助每人每年100元。“按照省的要求,今年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要达到95%。但广州市现在参保的进度还比较慢,广州市今年要新增完成50多万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参保,但目前仅有14万学生已经办理登记,其中7万多已经缴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介绍。
参保率不高的原因是什么?他分析,有些学生因为年轻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不愿参保;也有学生认为自己有商业保险了,无需再参加社会保险;此外,学生、校领导、校负责医保经办人等对政策不了解,也造成参保积极性不高。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